省局贠亚明局长深入企业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时间:2021-07-16 作者: 来源:
7月6日,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贠亚明深入省综改示范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和药品流通企业,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地调研,为企业提供精准服务和现场指导,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审批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少杰,省局相关处室负责人一同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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贠亚明一行深入位于省综改示范区山西虹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参观企业产品展厅,现场查看了医用防护服生产车间,并与企业负责人进行深入交流。在京东亚洲一号太原潇河物流园,贠亚明一行参观了山西碧锦纳川贸易有限公司医药分公司,实地查看了企业多层阁楼拣货区、生产作业区、出货分拣区,对企业运用AS/RS系统、AGV系统实现自动化分拣、自动立体化储存给予充分肯定。要求企业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和安全意识,严格履行企业主体责任,持续完善管理制度,确保药械生产经营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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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贠亚明强调,各级监管部门要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始终站稳群众立场、树牢宗旨意识,坚持把人民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和检验药品监管工作的根本标准,以强有力的监管保障药品安全,以更优质的服务持续深化“放管服效”改革,聚焦重点领域办好惠企利民实事,积极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让群众和企业更好分享药品监管改革发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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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以来,省药监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放管服效”改革部署和“证照分离”改革要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大力发展市场主体,更好服务和保障转型发展。一是打造“不见面”审批服务。对不涉及特殊药品和现场检查的42项办理事项,审批时限全部缩为1个工作日,实施全程网上办理,申请事项当日办结、“不见面”审批,推进实施“一网通办”,提升审批服务效率。二是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改革。依托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电子证照系统,对《药品生产许可证》等8类许可证书实施电子证照在线制发,推动证照数据电子化,实现“一次采集、一库管理、多方使用、即调即用”。三是实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发布《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清单》,对《营业执照》等11类证明事项实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申请人无需提交证明资料作出承诺即可,由审查人员对承诺资料自行核验,按办理程序完成审批。四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充分运用检查、检验、监测等手段,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虚假承诺、非法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企业持续依法合规经营。对检查中发现的虚假承诺或承诺严重不实的,责令企业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撤销许可证件。“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已办理审批事项63件,惠及企业48家。
(杨晓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