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2年度海南自贸港深化医改重点课题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7-30 作者:佚名 来源: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海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2年度海南自贸港深化医改重点课题结题验收
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省医改办近期将组织开展2022年度海南自贸港深化医改重点课题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2022年度海南自贸港深化医改重点课题。
二、结题验收内容
检查课题计划执行情况、主要进展与成果等方面,总结取得的主要成果和存在的问题等。
三、结题验收程序
(一)形式审查:省医改办对申请结题验收的课题研究报告进行初审。
(二)专家评审:拟邀请省外专家对提交的课题研究报告进行盲审。
(三)公布评审结果:省卫生健康委对所有课题验收情况汇总审核,公布最终评审结果。
四、结题验收要求
(一)课题负责人应填写结题申请书、结题申请承诺书,并于7月25日前通过电子邮箱和课题研究报告电子版一并报送省医改办。结题验收初审未通过者可给予一次修改后重新审核机会,省医改办初审截止时间至7月28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课题研究报告成果应与课题研究内容相关。课题负责人对研究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负主体责任。
(三)对未通过结题验收且未按课题研究委托合同规定书面申请过延期的项目,按未完成课题处理,课题团队应在专家给予修改意见之日起的一个月内进行修改后再次提交结题申请。对无故不结题的课题负责人,不得参与申报今后年度省医改办主办的课题项目。
(四)各课题团队应准备以下材料纸质版:课题研究报告正本两份(应与电子版一致)、结题申请承诺书一式两份、课题结题申请书一式六份(用于专家盲审)、课题研究报告副本一式五分(用于专家盲审,应隐去本课题团队负责人及其他成员的个人信息和单位信息,包括姓名、单位、以及相关描述性的信息等)邮寄至省医改办,接收纸质版材料时间7月31日截止。
联系人及电话:黎欣宁、赵林燕, 65377066。
邮寄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38号省卫健委。
附件:1. 海南自贸港深化医改重点课题结题申请书
2.申请结题承诺书
海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校对人:黎欣宁
原文链接:http://wst.hainan.gov.cn/swjw/ywdt/tzgg/202307/t20230724_34602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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