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全省职业健康专家库人选的通知
时间:2023-07-30 作者:佚名 来源: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各市卫生健康委,有关单位:
为适应工作需要,更好地开展全省职业健康相关工作,我委拟在2019年职业健康专家库的基础上对专家人选进行调整,请各市、各有关单位组织推荐专家人选。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组成
省职业健康专家库设置职业卫生、放射卫生、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诊断鉴定四个类别。
二、候选专家推荐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坚持原则,作风正派,服从大局,有奉献精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党纪政纪处分和违法犯罪记录。
(二)熟练掌握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技术标准,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熟悉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治理、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诊断鉴定、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评审、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等工作,在省内相应领域具有较高影响力。
(三)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实际工作经验丰富,在本行业领域工作经历5年以上。对于实践经验非常突出,在相关行业享有较高声誉,从事该项工作10年以上的专家,可适当放宽职称要求。
(四)身体健康,精力充沛,年龄不超过63周岁(截止2023年6月30日),在精力和时间上能够保证参加专家活动,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泰山学者等不受年龄限制。
三、专家推荐确定程序
(一)组织推荐。有关医疗卫生机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专业技术协会、企事业单位、技术服务机构等均可进行推荐。在职候选专家申报,《山东省职业健康专家申报表》(见附件)需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二)个人自荐。退休候选专家需由一名相应类别的国家或原省级职业健康专家推荐。
(三)审核确定。省卫生健康委根据申报专家情况视情分类别组织对推荐人选进行专业水平测试,综合考虑专业水平测试成绩和工作业绩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聘为省职业健康专家。
四、资料报送
(一)推荐候选专家需提交以下材料:
1.《山东省职业健康专家申报表》。
2.大学毕业证书、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
3.职称证书、相关专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
5.职业健康相关重要研究成果、发表论文及专著的有关证明材料。
6.职业健康工作相关奖励证明材料。
(二)请于2023年8月15日前将申报表及相关材料的扫描电子版报送至省卫生健康委联系邮箱(不接收纸质材料),邮件标题格式为:推荐专家姓名+专家申报。
省卫生健康委联系人:车铭
联系电话:0531-51766276
联系邮箱:sdzyjkzj2023@163.com
五、有关要求
(一)各市、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及时做好通知宣贯,认真组织专家推荐工作,确保选拔出一批专业素质高、敬业精神强的专家参与到全省职业健康相关工作。
(二)推荐候选专家应如实填写《山东省职业健康专家申报表》,根据所从事工作和擅长业务选择专家类别,每人选择不超过两个类别。
(三)2019年入选省职业健康专家库的专家仍符合本次推荐条件并有意愿继续申报的,需重新填写《山东省职业健康专家申报表》进行申报。
(四)候选专家专业水平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山东省职业健康专家申报表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7月26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wsjkw.shandong.gov.cn/zwgk/fdzdgknr/tzwj/202307/t20230728_43856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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