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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药监局开展2021年“安全用药月” 不合格药品无害化集中销毁行动

时间:2021-11-03 作者:   来源:

  网易湖南讯(通讯员/全睿刘勇)10月29日,湖南省药品监管局在长沙市无害化处理中心开展2021年“安全用药月”不合格药品无害化集中销毁行动,集中销毁20余吨60余立方的不合格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共计3000余个品规,货值4000余万元。这些不合格药品主要为2021年以来全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在日常监管、质量抽检和稽查办案中发现并查获的不合格产品。

  

  2021年以来,全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四个最严”,始终保持高压严惩态势,深入开展疫苗、疫情防控器械、农村药品专项整治,严厉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品种的违法犯罪行为。截至10月下旬,全省已办结药械化违法案件3332起,移送涉刑案件12起,捣毁制假售假窝点5个,责令停产停业15家,依法吊销、注销药械化生产经营许可证60余家。持续加强“行纪刑”衔接,联合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挂牌督办17起药品违法案件,抓捕犯罪嫌疑人36人。特别是战“疫”期间,全省统一指挥、纵向联动、横向协作,聚焦疫情防控涉械涉药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企业,依法查处涉疫涉药违法案件,依法查扣不合格口罩、防护服等防疫产品,确保违法线索通报、违法案件查处、违法产品控制和违法行为严惩“四个到位”,充分发挥药品稽查执法“钢刀利刃”作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用械用妆安全。

  

  这次集中销毁行动,既体现了全省药品监管部门全面落实“四个最严”总要求的精神风貌,又展示了全省药品打假治劣的丰硕成果,更彰显了全省药品监管部门“严查违法案件、严打违法犯罪、严惩违法行为”的坚强决心。

  

  湖南省药品监管局呼吁全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切实履行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自律,诚信为本,规范行为,切实担负起药械化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使命;也呼吁社会各界、广大群众共同参与,有力监督药品监管工作,增强自我维权意识,积极举报药品安全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踊跃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


原文链接:http://mpa.hunan.gov.cn/mpa/xxgk/gzdt/mtlb/202111/t20211101_209570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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