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卫生健康行业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6-03 作者:佚名 来源: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琼卫科教函〔2023〕30号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卫生健康行业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卫生健康委,海南医学院及各附属医院,委直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年度工作计划,我委近期将组织开展省卫生健康行业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2019-2022年立项并按项目任务目标要求完成研究的省卫生健康行业科研项目。
二、结题验收内容
检查项目计划执行情况、主要进展与成果、人才梯队培养、合作交流及经费使用等方面情况,总结取得的主要成果和存在的问题等。
三、结题验收程序
(一)网上申报:项目负责人登录海南省卫生健康科教信息平台(https://hainan.wsglw.net/),进入科研项目申报系统进行结题验收申请。由申报单位建立项目负责人账号和结题审核。
(二)形式审查:项目申报单位在“海南省卫生健康科教信息平台”中对本单位申请结题验收的项目报告进行初审。
(三)网上评审:通过“海南省卫生健康科教信息平台”进行专家评审。
(四)公布评审结果:省卫生健康委对所有项目验收情况汇总审核,公布最终评审结果。
四、结题验收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在线填写结题验收申请书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7日;项目申报单位初审截止时间为7月9日,并将《2023年度申请海南省卫生健康行业科研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电子版邮箱报送我委科教处。结题验收初审未通过者可给予一次修改后重新审核机会,省卫健委科教处初审截止时间至7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结题成果应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且标注资助来源、项目编号。论文成果须是公开发表,且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三)学术论文上传期刊封面、目录及正文;学术著作类上传图书封面、字数及书号页图片;专利、软件著作权、获奖等成果上传证书图片。
(四)项目负责人对结题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主体责任;各项目申报单位审核把关,成果是否达标、是否属实、是否标注该项目编号、成果与项目研究方向是否相关联等。
(五)对不能按照规定时间完成验收结题的项目,项目单位要说明理由并提出书面延期申请,提交申请时间截止7月7日。
(六)对未通过结题验收且未申请过延期的项目,经项目承担单位报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查同意后,可延期再次提出验收申请,但只能延期一次,时间不能超过一年,否则,按未完成项目处理;对无故不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推荐其申报今后年度任何计划类别的科技项目。
(七)各市县卫生健康委、委直属单位、省属医疗机构在转发通知时要留本级(本单位)联系电话,负责对本地区(单位)申报结题验收的项目进行答疑、初审、筛选和集中报送。将需要对项目验收结果进行申诉的申诉书进行汇总,报至我委电子邮箱进行统一回复,纸质版邮寄至省卫健委科技教育处,申诉时间截止至8月19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
省卫生健康委 袁芳,李和教,65335569;
系统技术支持 张 平,13637666517,65370038;
陈菲菲,15120623366;
平台服务热线 4008881052。
电子邮箱:kjc_hnswjw@hainan.gov.cn。
附件:1. 2023年度申请海南省卫生健康行业科研项目结题验收项目汇总表
2. 海南省卫生健康科教管理信息平台操作说明书
3. 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卫生健康行业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5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wst.hainan.gov.cn/swjw/ywdt/tzgg/202305/t20230531_3426659.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