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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药监局组织召开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第三期学习交流会

时间:2021-10-30 作者:   来源:

  为进一步加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8月6日,区药监局举办第三期读书班活动,集中观看了中央宣讲团成员、中国社科院党组成员、当代中国研究所所长姜辉同志作的宣讲视频,局党组副书记、局长苏东辉同志带头作交流发言。局系统全体干部职工110余人参加学习。

  会议要求,一要在学党史中强化理论武装。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广西、青海、西藏考察时提出的关于“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的重要要求结合起来,与学习《习近平论中国共产党历史》等4本必读书目结合起来,深刻领悟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西藏和平解放70年来取得的非凡成就,深刻领悟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和社会主义的优越性,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的特殊关怀,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要在悟思想中增强理论自信。各支部要持续加强学习交流研讨,推动学党史、悟思想、明真理,切实坚定“四个自信”。三要在办实事中开拓新局。自觉运用党的科学理论解决思想困惑、检视精神状态、优化工作方法,填补“新办法不会用,老办法不管用,硬办法不敢用,软办法不顶用”的本领欠缺,切实将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有效举措,转化推动药品监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把一件件实事好事切实办到人民群众心坎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会议强调,要把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作为下半年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拿出足够的时间,原原本本、原汁原味地反复学、深入学、持久学。

  

  


原文链接:http://mpa.xizang.gov.cn/ypjgyw/tpxw/202108/t20210809_2537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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