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歇业制度帮企业“停机保号”

时间:2021-10-30 作者:   来源:

  

  有较强经营意愿和能力的企业,可在一定时间内停止营业,但保留市场主体资格

  歇业制度 帮企业“停机保号”

  近期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首设歇业制度,为一些暂时无法正常经营、但仍有较强经营意愿和能力的企业设置了“缓冲带”,相当于帮企业“停机保号”。从试点情况看,这一制度既为市场主体降低了保留资格的成本,也有效减少了社会资源浪费,对于营造宽松良好的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4月21日,水滴鱼(深圳)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开启“休眠”状态;7月1日,深圳市帝硕科技有限公司按下“暂停键”……自今年3月深圳市试点歇业制度以来,共有11家企业办理了歇业登记。

  近期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首设歇业制度,让企业在一定时间内可以停止营业,但仍然保留市场主体资格,相当于帮企业“停机保号”。“企业暂停运营一段时间,可以思考调整经营策略,待时机成熟再恢复营业。歇业制度能帮助企业降低维系成本,是一个有温度的新制度。”深圳市帝硕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吴界平说。

  合理简化手续,制度设计严宽适度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部分市场主体受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经营,但是仍有比较强的经营意愿和能力。为解决相关问题,《条例》建立了市场主体的歇业制度,明确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可以自主决定在一定时期内歇业。

  “建立歇业制度,旨在为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提供一个缓冲性制度选择,降低市场主体保留资格的成本,有利于助企纾困,也为国家出台相关帮扶政策措施提供制度基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登记注册局局长杨红灿介绍。

  歇业制度是《条例》的一大亮点,作为一项新制度在立法设计时曾被反复研究论证,以处理好方便企业办理歇业和维护市场交易安全的关系。杨红灿表示:“制度设计过严,办理条件多、手续复杂,可能会让企业望而生畏,制度的作用将不能很好发挥。制度设计过宽,则容易导致企业利用歇业制度恶意逃避债务和监管,给市场交易安全带来风险。”

  目前,从深圳市的试点情况看,企业办理歇业的手续已尽量简化。深圳市帝硕科技有限公司歇业登记办理人陈雨嘉介绍:“6月29日在网上申请,预约7月1日到服务大厅办理。当天从取号递交材料到领取结果,只花了半小时,效率很高。”

  为防止企业利用歇业制度逃避监管,《条例》还明确了具体管理措施:首先企业应在歇业前向登记机关办理备案,其次歇业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年,同时规定了恢复经营企业应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杨红灿说:“我们还将综合运用各类监管手段,将双随机抽查等监管措施与相关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有机结合,充分运用大数据等手段,及时掌握歇业企业的情况,提升风险预判能力和风险处置能力,确保监管精准有效。”

  设置“缓冲带”,为再次生产经营节约成本

  歇业制度试点启动以来,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窗口和咨询热线共接受了百余人次咨询,主要围绕歇业的条件、如何申请及歇业的恢复等内容。目前已成功办理歇业登记的市场主体均为有限公司,主要行业有跨境电商贸易、商务服务、科技类等。

  一名企业相关负责人在咨询歇业制度后告诉记者:“这个制度好!对我们来讲最重要的就是省成本。通过歇业,我们可以继续保有企业名称、商标、专利等,维持良好的信用记录,不会因通过注册地址无法联系被列入异常名录,这些都是再次开展生产经营的‘本钱’。同时,歇业制度还能帮企业省去不必要的人工、租金等成本。”

  设立歇业制度,丰富细化了市场主体登记类别,还可以顺应市场经济发展新形势,满足市场主体多样化的需求。水滴鱼(深圳)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说:“当企业经营困难时,需要有个‘缓冲带’。我们办理歇业,是想等市场需求明确、经营风险降低之后,能迅速恢复营业,抓住市场机遇。”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政治和法律教研部教授王伟认为:“歇业制度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制度设计,将为缓和强制性退出的负面影响提供重要支持。歇业制度的引入,有助于维持企业的存续,体现法律对于市场主体营业艰难的体谅,给予其更多的机会和空间决定是否运营下去,这对于营造宽松良好的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从深圳市的试点情况看,歇业制度有效节减企业保留市场主体资格的成本,一定程度上避免了企业总体数量出现较大波动,提升了企业的获得感,并且有效减少了社会资源的浪费。

  建立健全配套制度,将释放更多改革效益

  歇业制度在试点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难点。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办理歇业登记的经营者普遍会同时咨询税务申报等问题,由于目前深圳的歇业政策仅限于市场监管部门操作,协同力度不足,难以发挥综合改革效果。在歇业制度推进过程中,市场监管局积极与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沟通,但受现实条件限制,实际操作进展较慢。

  王伟建议:“希望在积累试点地区的实践经验后,国家层面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建立完善配套制度措施,共同降低歇业企业的成本,真正为企业纾困解难。”

  杨红灿介绍:目前《条例》规定,歇业企业能够以法律文书送达地址代替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这将显著降低企业保留市场主体资格的成本。接下来,有关部门可以充分利用这一基础制度,研究制定更多有针对性的扶持政策,发挥出更多综合改革效益。

  《条例》将于2022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确保歇业制度更好落地落实,市场监管部门将研究制定配套制度,在《条例》规定的制度框架内,对歇业备案及公示、歇业期间文书送达、歇业终止情形等进行细化规定,及时改造登记注册和公示系统,为实施歇业制度提供支撑。《条例》实施后,市场监管部门还将密切跟踪各地实施情况,及时总结经验,解决遇到的困难问题,更好惠及相关企业。同时,市场监管部门将积极推动有关部门建立健全配套制度措施,为困难企业提供更多政策支持。(记者林丽鹂)

   



原文链接:http://yjj.sc.gov.cn/scyjj/szyw2/2021/10/29/1664e86677ad4a5ba477174068aa860e.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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