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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时间:2021-07-10 作者:   来源:

  根据《2021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规定,按照招聘工作程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对报考所属事业单位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专业技术岗(岗位代码:26001)拟进入面试的应聘者进行资格复审,为确保资格复审工作公平、公正,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7月14日(星期三)09:00—12:00。

  地点: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2楼会议室(银川市兴庆区文化东路28号,银川市十五中南门斜对面)。

  二、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的材料

  资格复审主要复查审核应聘者是否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参加资格复审应聘者需提供的材料包括:

  (一)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有效户口薄原件、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三)报考职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站上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扫描二维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扫描二维码)。

  (五)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国外院校录取材料、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出具的学习进修证明、护照及签证等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六)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需写清:是否有最低服务期限,截至2021年4月9日是否满足最低服务期限(含试用期)。所在单位出具红头带鲜章证明,主管部门签署“情况属实”、签署姓名并盖章确认。

  (七)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本人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人民银行开具的本人银行征信记录证明、打印参加工作以后的《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保险参保个人权益记录单》。

  (八)《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应聘者资格复审表》(请从附件中下载、填写完整后打印成A4大小正反面纸质版),一式两份。

  (九)以“不受宁夏常住户籍限制”报考的,须提供相应的证件、证明材料等。

  (十)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拓展复审内容

  以下事项需应聘者主动反映、积极配合招聘单位进行相关审查。

  (一)不得报考的情形。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目前仍在惩戒期的;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已招聘的特岗教师;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新招聘(录)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期限(含试用期)的。

  (二)考察前置情形。有无不良政治记录;应聘者的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有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三)回避情况审查。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中第二十七条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主动告知情形。曾辞职、被辞退、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等情形。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者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提供虚假、错误加分信息的应聘者,取消招聘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隐瞒信息、填报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并根据违规事实,依法依规追究责任,记入应聘者个人诚信记录。

  (二)资格复审需应聘者本人携带所需材料按时到场进行审核,凡在资格复审结束前未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后果自负。应聘者应保持报名时所留的联系电话畅通,因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个人承担。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应聘者应及时向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递交书面放弃声明。

  (三)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自愿放弃者取消面试资格,空缺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达到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应聘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名单在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nxyjj.nx.gov.cn/)上公示3个工作日。

  (四)应聘者如有异议,可向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诉。

  五、疫情防控要求

  1.应聘者应当自觉遵守防疫工作要求,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遵守现场防疫守则。不服从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2.应聘者应自备医用外科口罩,并按照规定全程佩戴口罩,进入审核现场填写《疫情防控信息登记表》,体温检测正常且“我的宁夏”APP健康码为“绿码”、通行大数据防疫行程码为“绿码”方可入场。截至2021年7月14日,对近14日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应聘者须提供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联系咨询电话:0951-6024459

  附件:2021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应聘者资格复审表.doc

  

  

  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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