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药监药管复〔2021〕12号 关于同意核发青海润德气体有限公司 《药品生产许可证》的批复
时间:2021-07-10 作者: 来源:
关于同意核发青海润德气体有限公司
《药品生产许可证》的批复
青药监药管复〔2021〕12号
青海润德气体有限公司:
根据你公司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经我局组织现场检查验收,符合生产许可条件,同意核发《药品生产许可证》,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企业名称:青海润德气体有限公司
二、企业法定代表人:赵现红
三、企业负责人:赵现红
四、企业质量负责人:扎西才仁
五、企业生产负责人:杨杰
六、证书编号:青20210004
七、生产范围:医用氧(液态气化充装)
八、注册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韵家口村二道沟
九、生产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韵家口村二道沟
请你公司接此批复六个月内,按药品注册管理相关规定向国家药监局申请医用氧批准文号。获得文号后,及时向我局提出药品GMP符合性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组织生产销售活动。
请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职责做好日常巡查、政策帮扶和技术指导工作,支持该企业尽快获得国家医用氧批准文号并投入生产。
遇到问题,请及时与省药监局联系。
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22日
(公开属性:依申请公开)
抄送:西宁市市场监管局,本局注册处。
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2021年4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