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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药监药管复〔2021〕12号 关于同意核发青海润德气体有限公司 《药品生产许可证》的批复

时间:2021-07-10 作者:   来源:

  

  关于同意核发青海润德气体有限公司

  《药品生产许可证》的批复

  青药监药管复〔2021〕12号

  青海润德气体有限公司:

  根据你公司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经我局组织现场检查验收,符合生产许可条件,同意核发《药品生产许可证》,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企业名称:青海润德气体有限公司

  二、企业法定代表人:赵现红

  三、企业负责人:赵现红

  四、企业质量负责人:扎西才仁

  五、企业生产负责人:杨杰

  六、证书编号:青20210004

  七、生产范围:医用氧(液态气化充装)

  八、注册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韵家口村二道沟

  九、生产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韵家口村二道沟

  请你公司接此批复六个月内,按药品注册管理相关规定向国家药监局申请医用氧批准文号。获得文号后,及时向我局提出药品GMP符合性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组织生产销售活动。

  请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职责做好日常巡查、政策帮扶和技术指导工作,支持该企业尽快获得国家医用氧批准文号并投入生产。

  遇到问题,请及时与省药监局联系。

  

  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22日

  (公开属性:依申请公开)

  

  抄送:西宁市市场监管局,本局注册处。

  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2021年4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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