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吉林省中药配方颗粒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公告
时间:2021-10-29 作者: 来源:
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吉林省医疗保障局
关于发布《吉林省中药配方颗粒管理
实施细则(试行)》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家药监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2021年 第22号)要求,加强我省中药配方颗粒管理,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中医药管理局、省卫生健康委、省医疗保障局研究制定了《吉林省中药配方颗粒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现予以公告。
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吉林省医疗保障局
2021年10月29日
吉林省中药配方颗粒管理实施细则(试行).doc | |
原文链接:http://mpa.jl.gov.cn/zxfw_84842/gsgg/qtgsgg/202110/t20211029_82635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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