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通告2021年(9号)
时间:2021-10-27 作者: 来源:
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的管理规定》(粤食药监法〔2013〕26号),至2021年9月30日,我局已依法注销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营康药店等2家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布。
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8日
原文链接:http://mpa.gd.gov.cn/zwgk/jgxxgk/ypgg/content/post_35938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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