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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药品监管局部署开展农村药品安全整治工作

时间:2023-04-05 作者:佚名   来源: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深化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强化农村地区药品质量监管,近日,省药品监管局制定印发《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入开展农村药品安全整治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于2023年3月至11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农村药品安全整治,着力提升农村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保障水平,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此次农村药品安全整治,针对我省农村地区药品安全监管存在的普遍性、苗头性、趋势性问题,紧盯重点区域和重点对象,围绕重点品种,全面排查药品安全风险隐患,全力整治农村市场药品管理不规范、群众用药安全意识淡薄、制假售假现象时有发生、通过网络非法销售等突出问题,以农村药品安全整治为载体持续深化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成效,完善监管机制,消除监管盲区,提升监管能力,提高防范意识,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可及。

      《通知》对组织领导、工作职责、重点工作、工作步骤等进行了明确。一是成立以省药品监管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农村药品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成员处室(单位)的职责分工。二是对整治工作的重点区域、重点对象、重点品种等整治重点和具体工作措施进行了细化。三是将专项行动分为安排部署、摸底排查,全面治理、集中打击,总结经验、巩固提升三个阶段开展,并对各个阶段的工作进行了详细部署。

      《通知》要求,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农村药品安全整治的针对性,综合运用各种监管手段,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现场检查,落实整改实效,务求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防范问题,强化日常监管与稽查执法衔接,确保农村药品监管做到不留漏洞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坚持全省药品监管“一盘棋”,充分发挥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协调机制的牵头抓总作用,强化系统联动,深化完善省市县药品执法办案协作联动工作机制;强化行刑衔接,严厉打击药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强化部门协作,通过联合执法对农村药品市场正清溯源;强化行纪衔接,推进行政执法与纪检监察监督贯通协同。

      通过深入开展农村药品安全整治工作,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农村药品市场秩序,提高公众安全用药意识,建立完善药品安全监管体系,提升基层药品监管能力建设,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全力推动我省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原文链接:http://yjj.guizhou.gov.cn/xwdt/sjdt/202304/t20230403_788579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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