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规范中药材产地趁鲜切制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时间:2023-04-05 作者:佚名
来源: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促进中药材及饮片市场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中药饮片生产企业采购产地加工(趁鲜切制)中药材有关问题的复函》(药监综药管函〔2021〕367号)有关意见和我省实际,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起草了《关于规范中药材产地趁鲜切制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3月31日前,将有关意见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至2282139816@qq.com,邮件标题请注明“中药材产地趁鲜切制意见反馈”。
附件:附件1 关于规范中药材产地趁鲜切制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
附件2 关于规范中药材产地趁鲜切制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反馈表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15日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四川省人民政府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主办 原文链接:http://yjj.sc.gov.cn/scyjj/c103171/2023/3/15/17f34986ce72419a97c4cfe84f6b0fee.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药监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政讯通新媒体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药监法治网 yjfz.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1020904号-177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