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药品经营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公告(第53号)
时间:2021-10-27 作者: 来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按照国家药监局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有关事项的公告精神,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组织《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检查,对符合要求的企业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布。
企业名称 | 经营方式 | 经营范围 | 注册地址 | 仓库地址 | 发证日期 | 有效期至 |
安徽省国泰昌恒 医药有限公司 | 批发(法人) | 中成药、中药材、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化学原料药、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精神药品(限第二类)、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 | 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 桃花镇长安工业聚集区玉兰大道 41 号安徽佳润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5 号楼 2 层 206、208、210、212、214、216 室 | 安徽省合肥市肥西 县桃花镇长安工业聚集区玉兰大道 41 号安徽佳润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3 号厂房 一层东侧 | 2021年10月18日 | 2024年06月18日 |
特此公告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18日
原文链接:http://mpa.ah.gov.cn/zwgz/gsgg/1206289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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