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药监法治网!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药品召回 >关于申报2023年度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通知

关于申报2023年度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3-01-30 作者:佚名   来源: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

  各市(州)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各局属单位及注册医疗机构,省级中医药学术团体,其他相关单位:

  为提高我省的中医药继续教育工作水平,促进我省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不断更新知识,掌握最新中医药知识和信息,现将2023年度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应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和先进性,根据培训对象的层次定位,项目内容分为知识技能类、学习提高类、前沿进展类三个类别。

  (一)知识技能类:以中医药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为主,主要针对乡村医生、初级及以下、中级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

  (二)学习提高类:以提高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为主,主要针对中级及以上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

  (三)前沿进展类:以本专业前沿知识、理论、方法或技术为主,鼓励跨学科融合,主要针对中、高级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

  二、项目分类

  为保持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可持续性,培育一批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省级中医药继续教项目分为年度项目、备案项目。

  (一)年度项目:新申报项目,通过专家评审被立项后,在2023年度内执行。

  (二)备案项目:原有项目,符合备案申请条件,无需经过专家评审程序,通过备案申请在2023年度内执行;执行情况良好者,可继续备案申请下一年度项目。

  三、申报条件

  申报(主办)单位必须有重点学科、重点专科、名老中医工作室等人才平台资源,拥有人员稳定、结构合理的师资团队。申报(主办)单位资质须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市、县、区级以上医疗机构;省级以上中医药科研机构;省级以上中医药学术团体;国家(省)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或重点专科(专病);国家(省)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优势学科继续教育基地。

  (一)年度项目申报条件

  1.主办单位、授课教师符合《四川省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试行)》规定的基本条件。项目选题应以中医学科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注重项目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先进性。

  2.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内容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本学科发展前沿;

  (2)中医药研究新进展;

  (3)中医药经典著作学术思想研究新进展;

  (4)有运用边缘学科、交叉学科研究中医药的新进展;

  (5)有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中医药先进技术、科研成果的引进、推广和使用。

  (二)备案项目申请条件

  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报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备案项目(需提供佐证):

  1.内容相同、名称相近的项目,3次被列入2020-2022年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

  2.按规定执行,每年度培训人数在60人次以上,学员满意度90%以上;

  3.按规定报送项目执行情况等相关材料。

  四、申报流程

  (一)申报时间

  2023年1月10日—2023年2月10日;

  (二)申报方式

  请登录四川省继续医学教育行政管理平台(网址http://202.61.90.26:9000/),完成申报(注:项目申报单位须与项目主办单位一致;未在平台举办过省级中医药继教项目的单位请填写“机构信息导入模板”(见附件),发送至邮箱sczyyfz@163.com进行注册)。

  五、相关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要充分发挥中医药独特优势和作用,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中医药防治工作,2023年度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将优先支持以中医药治疗呼吸系统疾病和中医药急诊急救人才培训,同时鼓励中医优势病种和中医药特色技术等继续教育项目申报。

  (二)此次项目申报工作由省中医药管理局统一组织,省中医药发展服务中心(省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具体承办,各市州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对辖区内申报的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进行形式审查(登录网址http://202.61.90.26:9000/),审查合格后提交省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审核。

  (三)请各项目申报单位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及有关规定,认真做好项目初审工作并上报,上报至省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办公室的项目将不再退回修改。

  (四)因受疫情影响未能举办的2022年度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可在2023年2月(待定)登录四川省继续医学教育行政管理平台(网址http://202.61.90.26:9000/),进行未举办项目的备案。由市级中医药继续教育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省级直接由省中医药继续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可以在2023年举办。申请延期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2023年度四川省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

  (五)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省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张冬梅  何中良

  联系电话:028-86203249。

  

  附件:机构信息导入模板

  四川省中医药发展服务中心(代章)

  2023年1月9日


原文链接:http://sctcm.sc.gov.cn/sctcm/gggs/2023/1/19/90056f785d1f41bd85d78f6412871b4e.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友情链接: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药监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北京政讯通新媒体技术研究院

北京政讯通新媒体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药监法治网 yjfz.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1020904号-177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