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陕西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第二批)公示
时间:2021-10-23 作者: 来源:
根据国家局《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要求和《陕西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编制工作安排,省局组织完成2021年第二批170个品种的标准审评工作,现予以公示。
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应性,现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为7天。请相关单位按照《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控制与标准制定技术要求》认真研究,对标准中存疑之处开展验证,如需修改方法或调整限值,应提供满足《技术要求》的相关验证材料,同时附实验数据及相关说明。反馈来函需加盖公章,并同时发送电子材料至指定邮箱,期满未回函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 宋莉 赵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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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710065
附件:陕西省2021年中药配方颗粒标准(第二批)公示稿
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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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mpa.shaanxi.gov.cn/info/1204/4368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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