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药监法治网!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监督举报 >国家药监局关于暂停经营标识名称为“樱诗漫美丽无痕优白驻颜套装”假冒化妆品的通告(2021年第44号)

国家药监局关于暂停经营标识名称为“樱诗漫美丽无痕优白驻颜套装”假冒化妆品的通告(2021年第44号)

时间:2021-07-10 作者:   来源:

  针对化妆品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责成浙江、广东、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标识名称为“樱诗漫美丽无痕优白驻颜套装”的化妆品进行了调查。经查,目前在市场上销售的标识制造商为广州清茹个人护理品有限公司的“樱诗漫美丽无痕优白驻颜套装”产品为假冒化妆品。

  为保障公众用妆安全,净化化妆品市场,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法规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经营企业立即暂停经营上述假冒化妆品,深查深究其进货渠道,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各级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加大对《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宣贯力度,督促化妆品经营者认真履行《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进货查验记录等义务,依法规范经营。

  特此通告。

  国家药监局

  2021年7月2日

  

友情链接: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药监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北京政讯通新媒体技术研究院

北京政讯通新媒体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药监法治网 yjfz.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1020904号-177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