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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药监局召开全省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药品安全保障工作推进会

时间:2021-10-23 作者:   来源:

  3月12日,全省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药品安全保障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议在省局十二楼会议室召开,省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应宏锋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齐惠丽主持。

  会上,省局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药品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一级巡视员任彦保同志对本次赛会的药品安全保障工作作了具体的安排部署,提出了“五个保证”的工作目标,明确了重点监管区域、重点场所和重点品种。按月对保障工作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明确了各级药监部门分别承担的具体任务。并从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精心安排部署、强化督导落实四个方面提出了工作要求。

  党组成员、副局长曾锦川对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期间药品和药源性兴奋剂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作了具体安排和相关说明;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平对陕西省药源性兴奋剂及特殊药品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作了具体安排并提出明确要求。会议还对陕西省药品综合业务系统平台和“陕药通”应用相关业务进行了专题培训。

  应宏锋强调,十四运会是我省承办的规模最大的体育赛事,十四运在我省的成功举办,对全面展示陕西发展成就、提升陕西在全国乃至在全世界的影响力具有重要意义,要充分认识药品安全保障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信心,齐心协力,为十四运的成功举办提供有力药品安全保障。

  应宏锋要求,各级监管部门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区)局要把十四运会药品安全保障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认真研究部署,成立组织机构,进一步细化保障方案,明确任务、细化分工、夯实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靠前指挥,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要求落实到位。

  二是要摸清基本情况。全面细致排查,摸清药品批发企业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等兴奋剂药品的品种数量,指导督促企业做好销售管控措施,防止流入非法渠道;摸清药品零售企业含兴奋剂药品品种数量,指导督促各企业全面自查,准确掌握含兴奋剂药品数量,建立品种目录,按相关管理要求进行销售;摸清辖区医疗机构含兴奋剂药品使用情况,加强与卫健部门沟通协作,采取有效措施,规范使用行为。

  三是要加强责任落实。要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药品零售企业要建立“含兴奋剂药品目录”,设立“含兴奋剂药品销售专柜”,在专柜上显著标示“运动员慎用”标识,并安装摄像头;所有含兴奋剂物质的药品外包装盒上都要加盖有“运动员慎用”红印章;与辖区内药品经营及使用单位签订《药品质量安全责任书》,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要夯实属地监管责任,要“一把手”要亲自抓,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做到“五个到位”即:药品质量安全监管到位、药品零售管控措施落实到位、处方药销售严格管理到位、含兴奋剂药品标识标签落实到位、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管到位;省局将不定期通过暗访等形式进行工作督导,确保各级药监部门监管责任和涉药单位主体责任得到全面落实。

  四是要加大检查和办案力度。根据辖区实际,进行拉网式检查,确保检查做到全覆盖、无死角,省局将不定期派出督导检查组进行随机抽查;要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从严从重从快处罚,通过抓典型、严处罚的形式,出重拳、零容忍,公开曝光,杀一儆百,形成强大震慑效应。

  五是加大培训力度。组织开展药品监管人员专项培训,省局继续录制含兴奋剂药品管控相关业务培训课件,并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药品管理和反兴奋剂安全监管能力水平;各市(区)局组织辖区内药品生产、批发、零售企业及使用单位相关人员开展反兴奋剂相关知识的培训教育,增强企业自律意识,依法依规经营,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六是加强应急处置。各市(区)局要及时成立十四运药品安全应急处置领导组织机构,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对重点区域的涉药单位相关人员、监管人员进行应急处置和安全风险防范培训,提高风险意识和防范能力;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药品安全应急处置演练,完善应急处置措施,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及时有效应对突发事件。

  七是加强舆情防控。省局将统一设计印制十四运会药品安全宣传海报,由各市(区)局及时下发到辖区各药品企业和使用单位张贴宣传;要充分利用各类公众媒体平台,积极向社会宣传十四运药品安全有关知识,全面提高公众知晓率;要会同相关部门做好舆情监测和舆情预判,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舆论,要严格新闻纪律,规范药源性兴奋剂相关事件的宣传报道。

  省局领导,相关处室负责同志,省药品和疫苗检查中心全体人员,部分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了会议。各地市药监部门主要领导及相关负责同志,省药品和疫苗检查中心全体人员,设有十四运分会场的区、县部门领导及有关负责同志,部分涉药企业负责人负责人在分会场参加了会议。

  

  

  

  

  

  

  

  


原文链接:http://mpa.shaanxi.gov.cn/info/1357/4213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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