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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日报:广西加强新冠疫苗及治疗药物流通环节监管 严查违法违规行为

时间:2023-01-07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12月30日,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广西统筹做好新阶段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邀请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李勇强,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总工程师马义生,自治区民政厅副厅长、新闻发言人潘志武,自治区药监局副局长韦广辉,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急办副主任、副主任医师董爱虎,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呼吸内科主任覃寿明,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陈志军主持。

  问:请问自治区药监局下一步是如何“防疫情、稳运行、保安全”的?

  答:一是慎终如始支持防疫药械促产保供。对新冠疫情防控和新冠病毒感染诊治药品、医疗器械涉及扩产、复产相关申请,实行随到随审、快审快批、全流程网办、“零跑动”办理。实行“一企一策”,精准帮扶,主动帮助企业解决新冠病毒诊治药械注册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全力助推相关企业扩大生产、释放产能,保产保能保供应。

  二是持续加强生产质量监管。将新冠病毒治疗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尤其对新开工生产、复工复产及扩大生产等企业作为重点监管范围,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持续加大监督检查质量安全力度,督促企业严格按照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生产,严格质量管理和检验、放行,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三是要持续加强新冠病毒疫苗及治疗药物流通环节质量监管。加强监督检查,督促企业严格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把好进货渠道关、经营渠道关,坚决防范相关产品流入非法渠道。特别是对新冠病毒疫苗及治疗药物流通环节开展全覆盖检查,重点检查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经营使用列入新型冠状病毒诊疗的药品和其他治疗发热、咽喉肿痛、咳嗽咳痰、感冒的药品,以及疫苗储存配送企业、疾控机构、接种单位储存配送及接种新冠病毒疫苗,重点关注进货渠道、储存养护、药学服务、冷链保障、储运管理和信息追溯等内容。压实药品网络销售第三方平台和网络销售企业的主体责任,督促第三方平台依法依规发布药品销售信息,严格执行处方药销售管理的相关制度。对于未按规定销售的,要果断采取链接下架、网页屏蔽、限制销售等措施。

  四是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对于发现的违法线索,坚决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存在风险隐患的,坚决采取风险管控措施。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坚决立案查处,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结合正在开展的全国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在防控用药品医疗器械方面的典型案件要处罚到人,公开曝光,联合惩戒,形成强大的震慑。

  


原文链接:http://yjj.gxzf.gov.cn/xwdt/mtbd/t1496880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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