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猫头鹰(福州)日用品有限公司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注销公告
时间:2023-01-07 作者:佚名 来源: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猫头鹰(福州)日用品有限公司《化妆品生产许可证》予以注销,特此公告。
企业名称 | 生产地址 | 许可证编号 | 许可项目 | 注销原因 |
猫头鹰(福州)日用品有限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闽侯经济技术开发区二期南区1号5#第三、四层 | 闽妆20170024 |
一般液态单元(啫喱类、护发清洁类、护肤水类);膏霜乳液单元(护发类、护肤清洁类);蜡基单元(蜡基类) | 企业主动注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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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s://yjj.scjgj.fujian.gov.cn/zwgk/gstg/xzxkgg/202301/t20230103_608598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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