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日报:广西药监局七大措施为新冠疫情防控药品医疗器械保供促产保驾护航
时间:2022-12-24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12月1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七大措施,全力支持和加强新冠疫情防控及新冠病毒诊治药品、医疗器械的促产保供工作,积极服务疫情防控保障工作大局。
一是开通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对新冠疫情防控和新冠病毒感染诊治药品、医疗器械涉及扩产、复产相关申请随到随审、快审快批、全流程网办、“零跑动”办理。研判风险,依情形予以容缺受理、附条件审批。
二是优化防治新冠病毒感染用药品的生产现场检查。优先安排,加快办理,全力保障防治新冠病毒感染用药质量安全和供应。
三是优化新冠疫情防控和新冠病毒感染诊治医疗器械生产现场检查。对停产后恢复生产的在完成工艺验证、承诺符合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并能保障产品质量安全的,即可恢复生产。
四是助推抗原检测试剂注册和生产。优先助推生产企业以注册人制度尽快受托生产新冠抗原检测试剂,同时全力支持我区相关企业新冠抗原试剂注册申报工作。
五是积极开通应急检验检测通道。成立新冠病毒诊治药品医疗器械应急检验工作组,开通24小时新冠病毒诊治药品医疗器械应急检验检测通道,随到随检,提供检验检测和咨询服务。
六是开设疫情防控所需医疗机构制剂的调剂使用快速审批通道。调剂审批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及时满足人民群众就医和用药需求。
七是强化对口帮扶力度。成立工作专班,坚持窗口前移、提前介入,实行“一企一策”,精准帮扶,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
(通讯员 许恒 光明日报全媒体记者 周仕兴)
原文链接:http://yjj.gxzf.gov.cn/xwdt/mtbd/t14440447.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