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药监法治网!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药监时评 >防疫科普365每日问答 新冠病毒感染者如何做到对症治疗?

防疫科普365每日问答 新冠病毒感染者如何做到对症治疗?

时间:2022-12-24 作者:佚名   来源: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无症状感染者无需药物治疗。

  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可进行对症处置或口服药治疗。

  服药时,需按药品说明书服用,避免盲目使用抗菌药物。

  如患有基础疾病,在病情稳定时,无需改变正在使用的基础疾病治疗药物剂量。

  有需要时也可联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或通过互联网医疗形式咨询相关医疗机构。

  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常用药参考表

  

  

  症状

  常用药物

  适用人群及用法、用量

  发热

  对乙酰氨基梵、布洛芬、阿司匹林、金花清感颗粒、连花清瘟颗粒/胶囊、宣肺败毒颗粒、清肺排毒颗粒、疏风解毒胶囊等

  须按药品说明书服用

  或咨询医生

   

  咽千咽痛

  地喹氯铵、六神丸、清咽滴丸、疏风解毒胶囊等

  咳嗽咳痰

  澳己新、氨澳索、愈创甘油醚、乙酰半胱氨酸等

  干咳无痰

  福尔可定、右美沙芬等

  流鼻涕

  氯苯那敏、氯雷他定、

  西替利嗪等

  鼻塞

  赛洛唑琳滴鼻剂等

  文字来源:健康中国  国家卫健委发布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指引(第一版)                      

  https://wap.peopleapp.com/article/6949642/6809623

   

  


原文链接:http://wsjkw.cq.gov.cn/ztzl_242/jkkp/202212/t20221220_11403384.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友情链接: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药监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北京政讯通新媒体技术研究院

北京政讯通新媒体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药监法治网 yjfz.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1020904号-177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