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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征求《海南省制药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暂行)》、《海南省制药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时间:2021-10-22 作者:   来源:

  

  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征求

  《海南省制药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暂行)》、

  《海南省制药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暂行)》

  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琼办发〔2020〕40号),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结合我省制药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实际。我局对《海南省制药工程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暂行)》进行了修订,和制定了《海南省制药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暂行)》。

  现公开广泛征求意见,请各单位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至8月17日内将意见材料反馈至海南省医药保健品行业协会。逾期不反馈,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黄玉雪

  联系电话:66832588

  电子邮箱:0898hyxh@163.com

  

  附件:

  1.海南省制药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暂行).docx

  2.海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暂行).docx

  

  

  ???????????????????????????????????????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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