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原件遗失声明
时间:2022-12-13 作者:佚名 来源: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因保管不善,不慎将《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原件丢失,证件编号:(闽)放药用字第20210007号;发放日期:2021年04月22日;有效期至:2026年04月21日,现声明该《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作废。
声明人: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声明时间:2022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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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s://yjj.scjgj.fujian.gov.cn/zwgk/gstg/xzxkgg/202212/t20221206_607326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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