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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省级示范中医馆建设项目备选单位的通知

时间:2022-11-30 作者:佚名   来源:贵州省中医药管理局

  各市、自治州卫生健康局(中医药主管部门):

  根据《贵州省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2016—2030年)》、《贵州省“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等文件精神,在既往开展有关项目建设的基础上,我局将在全省范围内再遴选一批中医馆进行重点建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全省乡镇卫生院中医馆,2021年—2022年已获省级示范中医馆建设项目的单位不得重复申报。

  二、推荐要求

  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选择基础条件较好、中医药氛围较浓、中医药发挥作用较为突出的4—6个乡镇卫生院中医馆进行推荐。推荐的中医馆要符合“建设规范、中医药服务能力强、服务人口多、有多名中医执业医师的中医馆”的要求。

  三、填报要求

  (一)由项目申报单位填写《贵州省省级示范性中医馆项目建设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详见附件),制定本单位实施方案,逐级上报给所在市、自治州卫生健康局(中医药主管部门)汇总。

  (二)各市、自治州卫生健康局(中医药主管部门)按分配名额和要求,对本地区申报的项目组织审核、并签署意见,在对项目排序后,于2022年12月20日前将《申报表》、实施方案(正式文字稿和盖章后扫描的PDF版)报送至省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处,逾期不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其他事宜

  各市、自治州卫生健康局(中医药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本地区的有关单位按照要求认真填写《申报表》,并组织审核。申报材料中存在严重不实的,取消其申报资格。

  联 系 人:孟胜平  张  龙  

  联系电话:0851—86824684

  电子邮箱:gzzyjyz@163.com

  附件:

  贵州省省级示范中医馆建设项目备选单位申报表

  2022年11月24日

  

  


原文链接:http://atcm.guizhou.gov.cn/xwzx/tzgg/202211/t20221124_772114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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