肤用特殊化妆品消费提示
时间:2022-11-22 作者:佚名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我国按照风险程度不同将化妆品分为特殊化妆品和普通化妆品。目前,获批的肤用特殊化妆品主要包括防晒类和祛斑美白类化妆品,鉴于此类化妆品风险程度较高,消费者在选购和使用时要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选择正规渠道购买
从正规渠道购买产品,同时注意索取并保存好购买凭证和产品的包装信息;使用产品前,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了解产品使用期限、使用方法和安全警示等。此外,接受美容等服务前,注意查看服务场所内的显著位置是否展示了产品销售包装。
▼看清产品标签
选购特殊化妆品时,无论是进口产品还是国产产品,都应该查看其中文标签是否包括:中文名称、特殊化妆品注册证书编号、注册人(境内责任人)的名称和地址、生产企业的名称和地址、生产许可证号、产品执行的标准编号、净含量等。
▼正确选择防晒产品
不要盲目选择高SPF值的防晒产品。为儿童涂抹防晒产品时,应注意婴幼儿和儿童的防晒产品作用部位仅限皮肤,不能用于口唇。半岁以下婴儿不宜使用防晒化妆品,半岁至两岁的婴幼儿可使用SPF10/PA+以内的物理性防晒霜,但均建议优先采取戴帽子、打遮阳伞等物理遮盖的方式进行防晒。
▼切勿盲目美白
祛斑美白化妆品不能用于儿童。成人在使用祛斑美白类产品时,应注意避开口唇,按照标签建议的使用方式、用量和频次使用;可配合使用防晒化妆品或以物理遮盖的方式隔挡紫外线,尽可能减少日晒对皮肤的影响。若同时使用不同品牌的多种化妆品,还要注意产品间的叠加效应。
▼谨防离谱功效
按照《化妆品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肤用特殊化妆品可以宣称祛斑美白和防晒功效;肤用普通化妆品可以宣称祛痘、滋养、修护、清洁、卸妆、保湿、美容修饰、抗皱、紧致、舒缓、控油、去角质和爽身13种功效。谨慎选择除上述15种功效宣称以外的肤用化妆品。
▼牢记“一号一品”
如果同一商标名的化妆品防晒值、色号或香型等不同,则属于不同产品,需要有不同的产品批准文号。对于BB霜、粉底液等仅是临时物理遮盖,并不会使原有肤色真正变白的化妆品,国家没有强制要求注册管理,但必须遵循“一号(批准文号)一品(产品)”原则。
▼警惕虚假广告
谨防宣称“立即见效”或承诺见效期限、无效退款的虚假广告、口头承诺;不要盲目选择使用医疗术语、宣传有治疗功效或宣称“快速美白”“七日白”“医学美白”“药妆”“干细胞”“刷酸”“换肤”等的化妆品。
▼勿信医疗效果
化妆品不得宣称医疗作用。“消字号”“械字号”以及用于疤痕、烫伤、烧伤、破损等损伤部位的产品等均不属于化妆品。不要轻信祛痣、淡疤、去妊娠纹、防雾霾等宣称。
▼观察不良反应
如果在使用化妆品后出现皮肤红肿、刺痒等症状,应该立即停用可疑化妆品,严重者及时就医。消费者可以向当地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或市场(药品)监管部门报告可能与使用化妆品有关的不良反应。
▼谨记依法维权
消费者如果对产品信息有疑问,可以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或“化妆品监管APP” 进行查询、核对。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产品或怀疑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应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投诉举报热线:12315)。
(摘自2022年07月08日《中国医药报》)
原文链接:http://nxyjj.nx.gov.cn/kpxc_37878/202211/t20221115_38434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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