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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22年中药生产专项检查结果的公示

时间:2022-11-22 作者:佚名   来源: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按照国家药监局的工作部署,省药监局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中药生产专项检查。根据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现将检查结果公示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2年4月-10月

  二、检查对象

  根据国家局工作方案要求筛选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福建天江药业有限公司、厦门燕来福制药有限公司、福建省尤溪仙锦药业有限公司、厦门山海中药有限公司、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梅峰制药厂、福建乐尔康药业有限公司、福建省舒紫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泉州罗裳山制药厂、福建省泉州恒达制药有限公司、漳州片仔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聚善堂药业有限公司、福建铭远制药有限公司、大德康元(福建)药业有限公司、福建省闽东力捷迅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承天药业有限公司、福建古田药业有限公司、同溢堂药业有限公司、仙芝科技(福建)股份有限公司、厦门中药厂有限公司、福州海王金象中药制药有限公司

  三、检查和处置情况

  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10年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及其附录等法律法规和中药生产专项整治方案的要求,对20家生产企业开展现场检查(含飞行检查),共发现15项主要缺陷和168项一般缺陷。对企业存在的缺陷问题,检查人员已当场要求企业限期整改,并由辖区药品监管部门跟踪企业整改落实情况。将1家企业的违法线索移送辖区稽查办立案查处,对1家企业进行约谈并发送风险提示,对1家企业进行约谈并发送告诫信,对1家企业发送告诫信。

  提示:相关单位或者个人转载或引用药品监管部门公布的信息时,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有关药品的宣传报道应当全面、科学、客观、公正,否则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如对信息作进一步解读,应作必要的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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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s://yjj.scjgj.fujian.gov.cn/yp/gstg/202211/t20221103_603352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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