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药监法治网!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媒体报道 >中国市场监管报:中国—东盟探寻药材领域合作发展新途径

中国市场监管报:中国—东盟探寻药材领域合作发展新途径

时间:2021-10-22 作者:   来源:

  

  中国—东盟中药材质量标准研讨闭门会议现场(程奇 摄)

  9月8日下午,由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主办,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中药材质量监测与评价重点实验室、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承办的中国—东盟中药材质量标准研讨闭门会议在防城港市举办。会议以“传承药材薪火 加强医药合作”为主题,聚焦中国—东盟在药材领域的合作交流与技术研究,探索建立体现中国特点且国际公认的药材质量标准,促进药材质量标准国际互认。

  本次会议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来自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国家药典委员会、国家药监局重点实验室(中药领域)、中医药高等院校,以及泰国、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文莱、老挝、柬埔寨等东盟国家药品研究机构的60名国内外中药领域专家学者,围绕东盟进口药材检验及质量安全研究、中药活性物质研究的新技术新方法、中国—东盟药材贸易质量监测研究、中医药文化的融会交流、传统药材发展及其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的宝贵经验等热点专题进行研讨,共同探寻中国与东盟在药材领域合作发展的新途径,为促进中药产业发展共谋对策,进一步搭建了中国与东盟各国之间的药材监管政策和标准国际交流平台。

  因中国与东盟各国地缘相近,历史和文化背景以及疾病谱十分相似,相近的用药习惯使得中医药在东盟地区具有一定的认可度。历史上,双方一直存在药材贸易友好往来。东盟地区是中国重要的中药产品出口市场,以提取物、保健食品和中药材饮片为主。而越南的鸡血藤、凉粉草、九里香,印度尼西亚的豆蔻、番泻叶,泰国的胖大海等药材,也深受中国医药企业欢迎。

  随着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药品合作发展高峰论坛等平台的搭建,以及中国(广西)自由贸易区、防城港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一等系列政策的推进,中国与东盟各国在药材贸易往来、技术交流等方面越来越频繁。本次会议通过沟通分享,了解彼此市场需求,收悉双方审批规则,共同提高药材质量标准,将有效服务中国与东盟地区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孔国俊 陈淑贤 陈阳阳)

  

  

  


原文链接:http://yjj.gxzf.gov.cn/xwdt/mtbd/t10098918.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友情链接: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药监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北京政讯通新媒体技术研究院

北京政讯通新媒体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药监法治网 yjfz.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1020904号-177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