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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卫生管理研究专业职称考试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11-10 作者:佚名   来源: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各市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开展卫生管理研究专业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鲁卫人才字〔2022〕2号)文件精神,现就组织开展2022年度卫生管理研究专业职称考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对象

  全省卫生健康、医疗保障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卫生管理研究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以报考2022年度卫生管理研究专业研究实习员(初级)、助理研究员(中级)、副研究员(副高级)职称考试。

  二、报考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二)从事卫生管理研究工作;

  (三)按照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学习任务;

  报考研究实习员的,还应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卫生管理研究专业工作满1年(截止2022年12月31日),且考核合格;或具备硕士学位;

  报考助理研究员的,还应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经过渡程序取得研究实习员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截止2022年12月31日),近4年考核结果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或具备硕士学位,经过渡程序取得研究实习员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截止2022年12月31日),近2年考核结果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或具备博士学位。

  报考副研究员的,还应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经过渡程序取得助理研究员职称,且受聘过渡前中级职称满1年(截止2022年12月31日)。

  三、考试科目及方式

  2022年度卫生管理研究专业职称初级、中级、副高级考试设置“卫生管理”1个科目,包括:管理学、卫生统计学、社会医学、流行病学、卫生事业管理、卫生法学、健康教育、医院管理等内容,具体以公布的考试大纲内容为准。考试采用上机考试的形式,试题全部为客观题。考试没有题库,不指定书目,不举办相关培训。

  四、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2022年11月8-14日期间,符合考试报名条件者可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登录网站后,先注册再进行网上报名、提交审核、缴费等操作。报名时需按要求上传有关材料:

  1.申报人员学历(本科及以上)、学位证书;

  2.申报人员现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申报研究实习员的不需要);

  3.申报副研究员的,提供受聘的中级职称聘书(首聘日期在2022年1月1日前);

  4.申报人员任期内年度考核表;

  5.申报人员的《山东省卫生管理研究专业职称过渡登记表》(申报研究实习员的不需要)。

  报名信息需要修改的,可提请各市卫生健康委在考务管理系统登记,报请省卫生健康委审核修改。修改时间于2022年11月18日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二)资格审核。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本次考试采用线上资格审核方式,请考生关注网上报名系统内状态。

  资格审核由省、市两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各市可于11月9-16日开展资格审核工作,资格审核全部完成后请于11月16日17时前在考务管理系统内上报审核数据。

  (三)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请于11月19-21日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完成网上缴费,缴费平台支持多种银行卡及微信支付,考生可根据情况在安全的上网环境中进行网上缴费操作。考生务必认真阅读缴费说明(附件),并依照要求进行缴费操作。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按照《关于改革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638号),每人每个科目收费标准为60元。各市不得额外加收费用。

  (四)准考证打印。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可于11月28日起至考试前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的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12月3日(周六)上午9:30--11:30,

  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六、成绩发布

  考试合格标准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确定。初级、中级职称考试合格的,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省卫生健康部门联合颁发职称证书;副高级职称考试合格的,可在有效期内,按照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申报评审副研究员职称。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各市要高度重视卫生管理研究职称考试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将通知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要建立工作责任制,指派工作经验丰富的专人负责,进一步完善考务管理制度和工作规程,认真做好考试准备工作。

  (二)严格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各市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根据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的统一安排部署下,做好考试组织各阶段的疫情防控工作。

  工作遇到的问题,请及时联系我委人才与交流合作处。

  联系人:张海新,电话:0531-51766205

  省级考务联系人:王萌,电话:0531-51765917、51765918

  附件:网上缴费说明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11月3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wsjkw.shandong.gov.cn/zwgk/fdzdgknr/tzwj/202211/t20221103_41214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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