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药监法治网!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药监法治 >自治区药监局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自治区药监局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时间:2022-11-02 作者:佚名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10月28日,自治区药监局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十次集体学习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大会期间发表的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关于十九届中央委员会报告的决议》《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开展学习交流,深化学习理解。党组书记、局长王生礼主持会议并作交流发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全体成员参加学习,5位同志作交流发言。

  

  大家普遍认识到,党的二十大是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习近平总书记所作的报告,站在民族复兴和百年变局的制高点,对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行了战略谋划,提出了一系列新思路新战略新举措,为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指明了前进方向,确立了行动指南。

  

  大家表示,药品监管工作事关公共安全和人民健康,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学思践悟、学以致用,准确把握药品安全新形势,深入思考研究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有关药品安全工作的重大部署,切实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到药品监管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

  大家认为,党的二十大对保障人民健康、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强化药品监管等作出了一系列重大论述和重大部署,充分体现了党对药品监管工作的高度重视。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深刻领会“两个结合”、“六个坚持”,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把人民群众的“关键小事”当作自己的“心头大事”抓紧抓实抓好。要树立底线思维,坚持问题导向,重拳出击严打药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树立创新理念,自觉担负起推动医药产业发展的责任,多措并举助推我区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树立系统治理观念,进一步强化智慧监管,加快推进药品全生命周期数字化、智慧化管理,不断推进中国式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中心组学习会议还对本局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行了研究,要求各级药品监管干部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入手,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学习贯彻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与药品监管工作实际结合起来,深入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围绕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扎实推进企业主体责任筑基、智慧监管增效、信用监管赋能、专业能力提升、制度和标准体系创新、宣传共治聚力等各项具体工作,不断筑牢药品安全防线,持续守护公众生命健康,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药监力量。

  

  

  


原文链接:http://nxyjj.nx.gov.cn/jgdt_37954/jgdt_37955/202210/t20221031_382214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友情链接: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药监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北京政讯通新媒体技术研究院

北京政讯通新媒体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药监法治网 yjfz.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1020904号-177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