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广州和普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恢复生产的通知
时间:2021-10-22 作者: 来源:
粤药监械业〔2021〕324号
广州和普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广州和普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检查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43号)要求,你企业提交了恢复生产申请,我局组织对你企业进行了跟踪复查。经复查,你企业已完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飞行检查中发现的缺陷项目的整改工作,现同意你企业恢复生产。
请你企业严格按照《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及相关法规要求组织生产,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由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15日
原文链接:http://mpa.gd.gov.cn/zwgk/fxjc/content/post_35193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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