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中医药这十年】坚持依法行政 中医药行业治理能力全面提升
时间:2022-11-02 作者:佚名 来源: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
全面推进中医药法治建设,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中医药行业的具体实践,是全面建成法治政府、建设法治中国宏伟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大以来,四川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建立健全中医药法规、建立健全中医药发展的政策举措”的指示要求,全省中医药系统法治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水平显著提升。四川中医药普法工作得到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的高度肯定,获得“七五”全国普法先进单位的表彰,并在全国中医药行业“八五”普法规划启动会上作经验交流。
完善地方性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2017年7月1日正式施行后,快速推进《四川省中医药条例》修订纳入省人大2018年自主立法计划,并于2019年11月28日修订通过,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我省成为全国中医药大会召开后,率先出台中医药地方性法规并正式施行的省份。条例将中医药事业、产业、文化“三位一体”高质量发展的“四川模式”,通过地方性法规予以固化。
出台发展政策举措
十年间,《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2〕25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贯彻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7〕27号)、《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20〕7号)、《四川省建设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22〕25号)等政策文件陆续出台,为推进中医药高质量发展注入源源动力。
建立健全监督执法体系
2014年,四川在全国率先组建省级中医药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市、县级综合监督行政执法机构相继设立中医药监督科室,配备专职或兼职中医药执法人员。2016年12月,省中医药局单独设置政策法规处,承担中医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监管等工作职责。2020年,全面启动中医药首席监督员培养和中医药监督实训基地建设。自2016年起,连续6年举办中医药监督知识与能力培训,累计培训3000余人次,实现省市县三级卫生监督员中医药知识培训全覆盖。
创新中医医疗“三监管”
2017年1月,我省开发建立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疗行为信息化监管平台。2018年12月,平台正式启用“非药物门诊中医诊疗比例、中医医疗技术项目数、中医处方门诊占比”等8个中医药特色监管指标。省中医药局直属及注册医疗机构率先接入监管平台,五年来累计认定问题367例次,责任追究302例次,形成较强的震慑作用,有效促进了省级龙头中医医院医疗质量和安全的提升。
提升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能力
2017年,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四川政务服务网同步上线运行,五年来中医药系统政务服务事项不断完善,从2项增至26项。省市县三级中医药部门按照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总要求,抓好“证照分离”“最多跑一次”等改革举措落实,努力提升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能力,实现群众办事“更优化”。2021年,省大数据中心发布《2021年度四川省网上政务服务能力第三方评估报告》,省中医药局位列13个“优秀”省直部门之中。
走好群众路线为民惠民办实事
充分发挥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在密切群众血肉联系、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发展稳定大局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按照《四川省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运行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不断完善热线事项办理流程。自热线运行以来,省中医药局累计办理群众诉求2400余件,按时办结率达100%,群众满意度超90%。
原文链接:http://sctcm.sc.gov.cn/sctcm/gzdt/2022/10/25/0f6c7d41d45546af968a0078ec95c36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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