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药监法治网!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药监法治 >【四川中医药这十年】发挥人才“第一资源”作用 夯实中医药高质量发展基础

【四川中医药这十年】发挥人才“第一资源”作用 夯实中医药高质量发展基础

时间:2022-11-02 作者:佚名   来源: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

  

  

  图片

   

  中医药人才是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的第一资源。党的十八大以来,四川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人才工作、中医药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学习国家、省委省政府关于中医药人才工作的决策部署,将党的领导贯穿中医药人才工作全过程,以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为目标,以建设中医药人才高地为抓手,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在建机制、强阵地、优队伍、重内涵、抓创新等方面加强探索改革,为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和中医药强省建设提供了坚强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建机制

  高位统筹推进中医药人才发展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中医药人才工作,相继出台《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四川省中医药强省建设行动方案(2021—2025年)》《四川省“十四五”中医药高质量发展规划》等,中医药人才发展单列专章,明确建设中医药人才高地。2020年起,将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工作纳入市(州)党委政府目标绩效考核,并单设中医药人才发展指标。

  成立全省中医药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省中医药人才工作会,并单独制定中医药人才发展规划。不断加大中医药人才发展经费投入,十年来省级财政共投入近2亿元。2016年,经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批复同意,建立了由省政府实施的四川省十大名中医周期性表彰机制。

   

  强阵地

  加快集聚中医药人才发展优势

   

  持续加强中医药院校建设,全省共35所院校设置中医药类专业,建设省级以上中医药重点学科51个。支持成都中医药大学“双一流”学科建设、西南医科大学等医学院校争创国家中医药重点学科,鼓励有条件的高等学校增设中医药类专业,推进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升格本科院校,支持建设四川中医药职业学院,推动省针灸学校建设彭州校区。

   

  基本建立起国家、省、市(州)级师承管理体系,建设国医大师传承工作室、省十大名中医工作室、省名中医工作室等各类传承工作室近400个。建成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15家。通过强化阵地建设,进一步促进中医药医教研产文化各类人才集聚,为中医药服务体系构建、科研体系建设、产业布局优化、文化阵地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提供人才支撑。

   

  重内涵

  不断优化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目前,全省卫生机构中医药人员总量达到7.3万人,其中,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达到6.42万人,中药师(士)达到0.76万人。拥有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中医药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岐黄学者等国家中医药高层次专家20余名,天府峨眉计划、天府青城计划、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等省级高层次专家100余名。支持成都中医药大学、省中医药科学院、省中医院等引进院士10余名,并在全国率先培育中医药院士后备人才15名。

   

  全省9个行业性人才计划中新增中医药人才专项,新设省岐黄学者、岐黄菁英人才培养项目,并争取在省级重大人才计划名额上适当向中医药人才倾斜。大力推广名医名家经验传承,培养以省十大名中医为引领,省名中医、青年名中医为骨干,覆盖省、市、县三级的名中医队伍人才1000余名,培养省级师承指导老师500余名,师承继承人3000余名。强化中医药重点学科、专科建设,培养局学术技术带头人、创新团队带头人、技能工匠、非遗传承人等中医药科研、教学、产业、文化领域的领军人才2000余名。持续加强中医药管理人才、中药生产全产业链人才、中医疫病防治人才、中医药传统技能人才等重点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抓创新

  不断优化中医药人才评价制度

   

  四川于1991年在全国率先独立制定中医药高级职称评审标准并开展评审工作,经过30多年的探索改革,现已形成涵盖医药护技4个类别、26个专业的中医药高级职称评价体系。

   

  为适应中医药蓬勃发展新形势,新增中医药管理、中医治未病、中医药健康管理3个专业,推动中医治未病、健康管理专科人才队伍建设。新增中医技师类别职称,打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与职业技能评价界限,拓宽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促进中医技能工匠队伍建设。单独设置基层中医药高级职称类别,对基层中医药人才“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进一步促进基层中医药人才职业发展,稳定和壮大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截至2021年底,四川拥有中医药高级职称资格,并坚持在中医药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1万余名,其中有1000余名活跃在基层一线,成为基层中医药服务的中坚力量。

   

   


  


原文链接:http://sctcm.sc.gov.cn/sctcm/gzdt/2022/10/25/7f92e487819b4826b94e7d33dd8d26c1.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友情链接: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药监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北京政讯通新媒体技术研究院

北京政讯通新媒体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药监法治网 yjfz.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1020904号-177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