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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市场监管局创新举措强化对零售药店疫情防控监管

时间:2021-10-22 作者:   来源:

  今年5月国内新一轮新冠疫情反弹以来,湛江市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进一步强化药品零售企业主体责任,压实属地监管责任,推动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

  一是快部署。出现疫情后,湛江市市场监管局第一时间迅速集中约谈14家药品零售连锁总部及部门连锁门店负责人通报疫情防控新形势、宣传解讲有关规定,并通过微信监管群及时部署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零售药严格落实购买发热、咳嗽类特定药品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工作的规定,进一步强化零售药店的“哨点”监测敏感性。

  二是严督导。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组织人员对辖区内零售药店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情况进行督查,加大巡查宣传力度,重点检查进店顾客戴口罩、测温、扫码的落实情况,抽查退热类特定药品销售实名登记和上传情况。为了加强对基层的督导,市市场监管局班子成员分片包干,多次率督查组对各县(市、区)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导零售药房严格执行有关制度,做好防控工作。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出动检查人员8700余人次,完成零售药店全覆盖检查3907家次,覆盖率158%。对未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或落实不力的零售药店进行严肃查处,其中限期整改289家、停业整顿218家、通报医保局56 家。

  三是新举措。根据实际,在遂溪县试点推行在药店内设立防控目录药品专区、销售系统开启提示新功能的创新做法,进一步加强零售药店的监管,防止出现《目录》药品错卖、漏报现象。指导黄府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遂溪连锁门店在店内设置“疫情防控实名登记药品专区”,把《目录》内37个品种药品按照存储要求在专区集中陈列,既可以对进店购药群众起到宣传指引作用,又可以提高药店从业人员工作便利性。同时,指导该大药房在其销售系统新增疫情防控提示新功能。当录入销售的药品是属于《目录》内的37个品种药品时,销售系统会自动弹出要求完善购药者信息的对话框提醒界面,提醒必须按疫情防控要求登记购药人员相关信息后才能进行销售。

  四是广宣传。为了加强对疫情防控科普知识和有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开展了多形式的宣传。截至目前,共在各药店张贴《疫情期间需登记报告药品目录》(以下称《目录》)2488张,指导药店利用LED屏滚动播放疫情防控标语1000多条,通过移动通信公司发送疫情防控温馨提醒短信近400万条,与湛江电台合作,每天在新闻节目中专题播报10次温馨提醒,提醒广大群众进入零售药店请自觉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配合测量体温。若购买《疫情期间需登记报告药品目录》(药店有张贴)内的药品,请主动配合药店工作人员登记相关信息,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大大提高了公众对疫情防控的知晓率和覆盖面。(湛江市市场监管局供稿)

  


原文链接:http://mpa.gd.gov.cn/xwdt/shijudt/content/post_34774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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