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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致全省药品经营企业的疫情防控倡议书

时间:2022-09-09 作者:佚名   来源: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各药品经营企业:

  为严格规范做好当前形势下疫情防控工作,精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省药品监管局特向全省药品经营企业发出如下倡议:

  一、主动扛起疫情防控社会责任。各药品经营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要求,严格执行《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期间哄抬物价违法行为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等规定,切实增强社会责任感,依法经营、诚信经营,配齐疫情防控用药,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市场保供稳价工作。

  二、保障药品经营环节质量安全。要严格执行药品经营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范,落实药品风险评估和防控机制,保证经营行为持续合规。严格执行采购、销售、储存全过程的质量控制体系,严格审查供货单位资质,做到索证索票,确保从合法渠道购进药品,保障药品质量安全。

  三、落实疫情防控管理措施。严格执行各地最新防疫要求,落实体温测量、健康码、行程码、场所码扫描、佩戴口罩等常规防疫措施。要充分发挥零售药店“哨点”监测作用,严格落实凭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及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处方销售退烧药,销售退烧药、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四类药品在“数智市监疫情防控数据上报系统”及时报送购买人员信息,熟悉周边发热门诊、社防组的联系方式,并及时将扫码异常、测温异常信息推送属地社区(村居)防控部门。

  各药品经营企业,抗击疫情是我们共同的责任,只要我们全面落实防疫各项政策,全力以赴、众志成城,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一定能够早日打赢这场抗疫攻坚战!

  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4日

  


原文链接:http://yjj.guizhou.gov.cn/xwdt/sjdt/202209/t20220905_763636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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