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全国“两法”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2020年8月26日)
时间:2021-10-22 作者: 来源:
沪药监综发〔2020〕15号
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机关各处、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开展全国“两法”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药监综法函〔2020〕497号),全面组织开展本市药品监管系统“两法”知识竞赛活动,激发全市药品监管人员、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研发机构、医疗机构和行业协会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深入学习“两法”的热情,营造药品安全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内容
(一)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简称“两法”);
(二)部门规章。《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二、初赛规则
(一)参赛方式
参赛人员可通过手机客户端参与答题。答题前需在线注册,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或搜索“食事药闻”APP进入下载页面,点击下载安装应用。
参赛人员注册时需填写真实姓名、所在行政区域、人员类别、单位及手机号,并保存好账户(手机号)及密码用于登录答题界面。参赛人员可全天候登录答题。
(二)初赛时间与计分标准
线上答题系统开放时间:2020年8月25日9:00—9月25日17:00
在此期间,每人每天可提交1次有效成绩。点击答题开始后需在20分钟内完成并提交20道题目,单选、多选各5道,判断10道。每题答对计0.5分,答错不计分,中途不得离开答题界面,20分钟后系统将自动交卷。
单次得分最高10分,系统选取每人答题的10次最高成绩(满分100分)作为个人初赛成绩。提交有效成绩不满10次的按实际得分作为初赛成绩。
(三)参赛人员范围
1.各级药品监管人员,具体包括:市药品监管局机关全体人员、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从事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相关人员(含行政许可、日常监管、稽查办案、法制部门、案件审查等所有人员);
2.局各直属单位全体人员;
3.本市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研发机构、医疗机构和行业协会从业人员;
4.鼓励社会公众参与。
(四)参赛目标
1.监管人员在线答题参与度100%;
2.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研发机构、医疗机构和行业协会从业人员在线答题参与度100%;
3.每位参赛人员确保参赛期间在线有效答题10次以上。
(五)初赛评比
我局依据各单位上报信息及竞赛系统后台数据,将市药品监管局机关各处、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和各直属单位参与情况、竞赛成绩分别进行排名,通报全系统。国家药品监管局将对于初赛各省网上答题成绩前100名的个人予以奖励。
(六)进入复赛评分标准
通过初赛排名,选出总分前10名省份组队进入全国“两法”知识竞赛复赛。
评分标准:以省为统计单位,计算各省总分。总分由在线答题得分(省域在线答题个人得分总和/省域在线答题总人数)、监管人员参与度得分(监管人员在线答题人数/该省监管人员总数*100)和药品企业参与度得分(药品企业在线答题人数/该省药品企业从业人员总数*100)三部分构成。满分100分。
最终得分=在线答题得分*80%+监管人员参与度得分*10%+药品企业参与度得分*10%
三、复赛、决赛
国家药品监管局将于2020年11月举办复赛和决赛,届时我局根据国家药品监管局的要求积极选派人员参赛。
四、组织保障
成立市药品监管局“两法”知识竞赛领导小组,闻大翔局长任组长,副局长张清和党组成员马超黎同志任副组长。
成员:汤奥博、沈沛文、史岚、李杰。
牵头部门:法规处、综合处、药品监管处、药品注册处。
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机关各处、各直属单位明确一名联络员。联络员负责本辖区、本单位、本部门参赛情况和信息的报送工作。
五、职责分工
(一)法规处负责组织、动员市局机关、直属单位全体人员,通过“食事药闻”APP参加线上答题竞赛,并负责跟国家药品监管局的沟通、联络、信息报送工作。
(二)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动员本行政区域内药品监管人员,药品零售企业、医疗机构和行业协会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通过“食事药闻”APP参加线上答题竞赛,并向我局法规处统计报送参赛情况。负责本行政区域参加全国“两法”知识竞赛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三)药品监管处负责组织、动员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连锁总部、市药品相关协会从业人员等,通过“食事药闻”APP参加线上答题竞赛,并向法规处统计报送参赛情况。
(四)药品注册处负责组织、动员药品研发机构从业人员,通过“食事药闻”APP参加线上答题竞赛,并向法规处统计报送参赛情况。
(五)综合处负责本市参加全国“两法”知识竞赛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和经费保障,并通过多种载体及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动员,鼓励社会公众通过“食事药闻”APP参加线上答题竞赛。
六、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动员
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机关各处、各直属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制定落实方案和措施,积极组织和动员各级药品监管部门人员、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研发机构、医疗机构和行业协会从业人员、社会公众参加竞赛活动。相关单位、机关各处要确定竞赛联络员,于8月25日前填入附件1《竞赛活动联络员》表报送至我局法规处指定邮箱。
9月25日完成比赛后,相关单位、部门根据前述职责分工统计出所负责的参赛人员姓名、人数、参赛成绩等情况(附件2),在9月30日前报送至我局法规处。
(二)以赛促学,以学促用
相关单位、部门要以本次竞赛活动为契机,组织加强药品监管人员、行业从业人员对“两法”及配套规章的学习,加深全行业对药品监管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运用,提升药品监管人员法治素养和执法水平,强化药品企业主体意识和守法意识。
(三)加强宣传,展示风貌
国家药品监管局将在局官方网站、《中国医药报》及公众号、“食事药闻”APP等媒体平台,对赛事进行全方位、多维度跟踪报道宣传,向社会全面展示活动成果和药品全行业积极学法用法的良好风貌。相关单位、部门要树立荣誉意识,保障宣传效果,营造“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将本次竞赛的组织、答题等现场照片、影像资料等发送至我局法规处,以做好后续宣传报道工作。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瑾,电话:54909063;李逸冰,电话:54909066;
邮箱:liyibing@smda.sh.cn。
附件:
1、赛活动联络员表
2、参加全国“两法”竞赛成绩统计表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和规划财务处
2020年8月24日
(公开范围: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yjj.sh.gov.cn/zh/20200826/e34d73115b9b4446b787b5614ae3ca5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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