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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2-09-01 作者:佚名   来源: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辽卫办发〔2022〕114号

  各市卫生健康委、沈抚示范区社会事业局,省属高等医学院校及附属医院、委直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按照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申报2023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全继委办发〔2022〕13号)要求,现将我省组织申报2023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系统及账号管理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需通过“国家级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网址:https://cmegsb.cma.org.cn)进行填报。项目的申办单位须由其行政管辖的上级部门予以建立申报用户(立项用户),并通过该用户申报项目。

  二、网上申报时间:

  (一)新申报项目:即日起至2022年9月8日;

  (二)备案项目:即日起至2023年1月16日。

  三、工作要求

  (一)按照“谁申报、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申报项目;每个项目负责人每年负责的新申报项目最多不超过2项且需承担项目授课任务;

  (二)根据《辽宁省继续医学教育基地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辽宁省继续医学教育基地每年至少需完成2项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或国家级、省级各1项),合计不少于6学分;请各相关单位积极组织基地负责人申报;

  (三)其他申报要求详见《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办要求》(附件1);

  (四)各申报单位要高度重视项目申报工作并积极组织申报,并严格开展项目申报审核工作。省卫生健康委委托省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对形式审查合格的项目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项目报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五)新申报项目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后,由项目单位提供以下材料:

  1.《2023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PDF版(申报单位在“国家级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填报完成后导出),PDF文件以申请项目代码命名。

  2.申报单位《2023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新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后的PDF版和Excel版。

  (六)备案项目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备案后,由项目单位提供以下材料:

  1.《2023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PDF版(申报单位在“国家级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填报完成后导出),PDF文件以申请项目代码命名。

  2.申报单位《2023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备案项目汇总表》(附件3),加盖单位公章后的PDF版和Excel版。

  (五)、(六)两项的材料打包压缩后(压缩包以申报单位全名+申报项目数量命名),分别于申报截止日前报送至指定邮箱,不再收取纸质材料。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4-81006138张月 赵欣

  电子邮箱:lnsjxyxjybgs@163.com

  附件: 1.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办要求

  2.2023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新申报项目汇总表

  3.2023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备案项目汇总表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22年8月25日


原文链接:http://wsjk.ln.gov.cn/wst_wjgg/202208/t20220826_46633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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