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2-09-01 作者:佚名 来源: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辽卫办发〔2022〕114号
各市卫生健康委、沈抚示范区社会事业局,省属高等医学院校及附属医院、委直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按照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申报2023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全继委办发〔2022〕13号)要求,现将我省组织申报2023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系统及账号管理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需通过“国家级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网址:https://cmegsb.cma.org.cn)进行填报。项目的申办单位须由其行政管辖的上级部门予以建立申报用户(立项用户),并通过该用户申报项目。
二、网上申报时间:
(一)新申报项目:即日起至2022年9月8日;
(二)备案项目:即日起至2023年1月16日。
三、工作要求
(一)按照“谁申报、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申报项目;每个项目负责人每年负责的新申报项目最多不超过2项且需承担项目授课任务;
(二)根据《辽宁省继续医学教育基地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辽宁省继续医学教育基地每年至少需完成2项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或国家级、省级各1项),合计不少于6学分;请各相关单位积极组织基地负责人申报;
(三)其他申报要求详见《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办要求》(附件1);
(四)各申报单位要高度重视项目申报工作并积极组织申报,并严格开展项目申报审核工作。省卫生健康委委托省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对形式审查合格的项目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项目报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五)新申报项目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后,由项目单位提供以下材料:
1.《2023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PDF版(申报单位在“国家级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填报完成后导出),PDF文件以申请项目代码命名。
2.申报单位《2023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新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后的PDF版和Excel版。
(六)备案项目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备案后,由项目单位提供以下材料:
1.《2023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PDF版(申报单位在“国家级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填报完成后导出),PDF文件以申请项目代码命名。
2.申报单位《2023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备案项目汇总表》(附件3),加盖单位公章后的PDF版和Excel版。
(五)、(六)两项的材料打包压缩后(压缩包以申报单位全名+申报项目数量命名),分别于申报截止日前报送至指定邮箱,不再收取纸质材料。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4-81006138张月 赵欣
电子邮箱:lnsjxyxjybgs@163.com
附件: 1.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办要求
2.2023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新申报项目汇总表
3.2023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备案项目汇总表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22年8月25日
原文链接:http://wsjk.ln.gov.cn/wst_wjgg/202208/t20220826_4663317.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