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药监法治网!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处罚信息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止疟疾输入再传播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止疟疾输入再传播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9-01 作者:佚名   来源: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冀卫办疾控函〔2022〕18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卫生健康委(局),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石家庄市第五医院:

  现将国家疾控局综合司、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止疟疾输入再传播工作的通知》(国疾控综卫免发〔2022〕8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切实巩固消除疟疾成果。同时,要认真梳理和总结消除疟疾后疟疾防控工作情况,提炼好的经验做法,查找整改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撰写工作报告,于2022年9月2日前报省卫生健康委。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石家庄市第五医院要进一步加强对各地防控、诊治的技术指导。

  联系人:省卫生健康委疾控处 张烁琳 0311-66165468

   省疾控中心寄生虫所 冯宁宁 0311-86573219

  电子邮箱:d1927750@163.com

  

  附件: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司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止疟疾输入再传播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22年8月27日

  

  附件列表:

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司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止疟疾输入再传播工作的通知.pdf
原文链接:http://wsjkw.hebei.gov.cn/html/tzgg/20220828/390488.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友情链接: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药监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北京政讯通新媒体技术研究院

北京政讯通新媒体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药监法治网 yjfz.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1020904号-177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