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药监法治网!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药监法治 >宁夏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品种大家庭再添新成员

宁夏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品种大家庭再添新成员

时间:2022-08-28 作者:佚名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近期,我区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喜讯连连。2022年7月7日和8月16日,宁夏康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接连收到国家药监局批件,两个品种分别视同通过、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

  根据国家药监局发布的《药品注册证书》(证书编号为2022S00682),该公司生产的左氧氟沙星滴眼液(规格为0.488%(5ml:24.4mg)(按C18H20FN3O4计))以化学药品4类通过药品注册,为视同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品种;根据国家药监局发布的《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2022B03521),该公司生产的美洛昔康片(规格为7.5mg/片)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

  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是自治区药监局近年来持续推进的重点工作之一,也是助推我区医药产业转型升级、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抓手。今年7月,结合国家政策和企业实际,我局联合自治区科技厅、财政厅修订了《宁夏回族自治区仿制药一致性评价补助办法》,进一步整合了奖补范围,优化了奖补程序,有效调动了企业开展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积极性,激发了企业的研发热情。

  截至目前,我区已有4个品种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还有2家企业的7个品种已完成申报,等待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的评审。


原文链接:http://nxyjj.nx.gov.cn/jgdt_37954/jgdt_37955/202208/t20220826_3690584.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友情链接: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药监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北京政讯通新媒体技术研究院

北京政讯通新媒体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药监法治网 yjfz.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1020904号-177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