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开展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
时间:2022-07-23 作者:佚名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近日,随着工作部署和自查整改阶段工作的结束,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市场监管局和各县(市)市场监管局开展的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进入专项检查阶段。
这项于2021年11月启动实施的专项行动,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对违法行为的依法查处,分为工作部署和自查整改阶段、专项检查阶段、工作总结三个阶段,将持续到今年10月。
根据州、县(市)两级市场监管部门前期摸底,伊犁州现有化妆品生产企业5家,经营企业3088家,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销售化妆品经营者161家,没有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
自查阶段,要求化妆品电子商务经营者和实体经营企业开展全面自查,化妆品电子商务经营者自查设置化妆品质量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履行实名登记、建立管理制度、违法行为制止及报告等义务的情况,化妆品电子商务经营者和实体经营企业集中检查销售的化妆品是否存在未经注册或备案等违法违规行为。
在这期间,伊犁州及各县(市)市场监管局18次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培训,宣贯化妆品法律法规及网络销售监督管理的新规定、新要求,以提高化妆品经营者法律意识、责任意识。
在进入专项检查阶段后,伊犁州各县(市)市场监管局将结合辖区实际,针对重点整治问题,对化妆品电子商务经营者和实体经营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以及自查整改阶段发现的核查线索,要求追根溯源,对违法化妆品涉及的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经营者依法进行查处。
“我们将集中精力重点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清理整治利用网络销售的未经注册的特殊化妆品、未备案的普通化妆品、冒用他人化妆品注册证的化妆品以及国家或者自治区药监局通知暂停或者停止经营的化妆品;重点清理整治对标签存在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明示或者暗示具有医疗作用,违法宣称药妆、干细胞、刷酸、医学护肤品等误导消费者的化妆品;重点清理整治利用网络销售的非法添加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化妆品、使用禁用原料生产的化妆品、超范围或者超限量使用限用组分生产的化妆品等,重点关注儿童化妆品、祛斑美白类化妆品等。采取州县联动方式,加大对假冒伪劣化妆品的查处力度,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同时,通过数据检索、大数据筛查等方式提高专项行动的针对性、靶向性,对网络监测发现的违法线索依法查处,涉及跨地区核查的,及时转送有关核查线索。”伊犁州市场监管局药化处负责人李西民说。
据了解,根据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和实际需要,还将结合国家、自治区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对重点产品开展抽样检验。
到了10月,伊犁州市场监管局将总结此次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梳理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做法。(蒋克俭 邵强)
原文链接:http://mpa.xinjiang.gov.cn/xjyjj/hzpjgdt/202202/de80646f4bee4c9994ffd17ec49e147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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