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药监法治网!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药监资讯 >省药监局 省卫健委 举行《福建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质量规范化管理指导意见(试行)》发布会

省药监局 省卫健委 举行《福建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质量规范化管理指导意见(试行)》发布会

时间:2024-11-26 作者:佚名   来源: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11月22日下午,省药监局、省卫健委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福建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质量规范化管理指导意见(试行)》,并回答记者提问。省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文春、省卫健委医政处以及省药监局各有关处室负责同志出席发布会,省内外15家媒体记者参加发布会。

  据悉,《指导意见》共5章95条,设置了“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一级医疗机构等”“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等”三个梯度,对我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从“组织与制度、设施与设备、购进与验收、储存与养护、调配与使用、监测与处置”6个方面提出了全方位、全流程的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管理要求,旨在通过推动医疗机构药械质量管理进一步规范,确保药械使用环节高水平质量安全。

  张文春在会上指出,《指导意见》的出台,是省药监局和省卫健委积极响应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福建省委第十一届六次全会关于“促进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以及“完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号召,持续提升医疗机构药械使用质量管理水平,以及人民群众就医用药幸福感和获得感的一项重要举措。

  下一步,省药监局和省卫健委将进一步深化“三医”协同治理,加强《指导意见》的宣贯解读和督促指导,探索将《指导意见》作为医疗机构年度绩效考核中药械质量管理部分的重要考评依据,推动《指导意见》在全省范围内贯彻落实,为保障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和身体健康发挥重要作用。

  


原文链接:https://yjj.scjgj.fujian.gov.cn/zwgk/xwdt/sjdt1/202411/t20241125_6571145.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友情链接: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药监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北京政讯通新媒体技术研究院

北京政讯通新媒体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药监法治网 yjfz.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1020904号-177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