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药监法治网!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药监舆情 >长治市潞城区局开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符合性检查

长治市潞城区局开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符合性检查

时间:2024-08-06 作者:佚名   来源: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加强药品质量安全监管,压实主体责任,提升管理水平,近日,长治市潞城区市场监管局成立检查组,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药品零售企业开展符合性检查。

  检查组从质量管理与职责、人员管理、文件、设置与设备、采购预验收、陈列与储存、销售管理、售后管理等八个方面对药品零售企业进行了详细检查。深入了解企业实际运营情况,加强对企业进行《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宣讲,督促企业全面贯彻执行药品监管新规定。截至目前,共出动检查人员35人次,对辖区内10家药品零售企业进行了检查,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现场指导和规范,责令企业限期予以整改。

  潞城区局将继续加强对药品零售企业监管力度,及时对企业进行复查,从严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原文链接:http://yjj.shanxi.gov.cn/xwzx/jcdt/202407/t20240731_9620901.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友情链接: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药监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北京政讯通新媒体技术研究院

北京政讯通新媒体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药监法治网 yjfz.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1020904号-177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