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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药监局举行2022年全国安全用药月宁夏系列活动启动仪式暨企业落实主体 责任公诺活动

时间:2022-11-30 作者:佚名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安全用药需求,11月21日上午,自治区药监局在银川市举行2022年全国安全用药月宁夏系列活动启动仪式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公诺活动。

  

  2022年全国安全用药月宁夏系列活动的启动,标志着全区安全用药月活动正式拉开帷幕。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是我国药品安全领域重要的品牌宣传活动,自2007年起已连续举办15届。今年的活动以“安全用药·同心同行”为主题,时间为11月中旬至12月中旬,期间将策划开展全区药品安全应急管理政务公开新闻宣传能力提升培训班、执业药师技能竞赛、“阳光药店”功能应用推介、违法典型案例发布、益老益小“药”知道科普宣讲和药学服务“五进”、药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全区“携手共建药物警戒生态”等10大项22小项科普宣传活动,组织有关专家、监管人员、企业代表等,围绕公众安全用药关切,讲解安全用药科学方法,普及安全用药知识,提升公众健康素养,促进公众健康。

  

  活动现场,邀请自治区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白军生,部分企业代表和律师等研究探讨推进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有关问题,并组织部分企业开展现场集体公诺,承诺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维护公众权益,自觉接受监督,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将知责明责、履责尽责,从源头把好质量安全关,实现监管者与监管对象、生产经营者与消费使用者“多赢”的目标。

       

  

       

  

       

  自治区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王生礼出席活动并讲话,他说,当前药监系统正在结合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排查整治药品安全风险隐患,集中打击涉药违法犯罪。完整、准确、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对企业来讲,是防范质量安全风险的源头工程,也是防范企业法律风险的治本之策;对监管部门来讲,是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也是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的重要保障。全区药品监管工作将以开展安全用药月和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公诺活动为契机,同心同行、同舟共济,进一步充分认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重要性、必要性,进一步增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自觉性、主动性,进一步提高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规范性、实效性,进一步维护法律赋予企业主体责任的强制性、严肃性,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新宁夏的时代征程中,努力谱写更加精彩的药品监管事业高质量发展崭新篇章!

  

  自治区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白军生参加活动并参与讨论,党组成员、药品安全总监刘峰,二级巡视员杨学礼参加活动,自治区药监局机关各处室及直属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银川市及永宁县、贺兰县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有关媒体记者、群众代表、相关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参加了启动仪式和公诺活动。

  


原文链接:http://nxyjj.nx.gov.cn/jgdt_37954/jgdt_37955/202211/t20221121_38515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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