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县局“加减惩除”四字诀加大执业药师“挂证”专项整治
时间:2022-08-18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切实规范药品经营秩序和执业药师执业行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常山县局紧扣监管职责,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执业药师“挂证”专项整治行动,有效遏制“挂证”行为。
一是深入谋划,精密“加”强部署。结合前期摸排及日常检查情况,研究制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整治工作的时间步骤和整治内容进行了详细部署,合理安排业务科室协同乡镇基层所、综合执法大队,明确职责分工,建立信息共享渠道,确保思想统一、步调一致,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二是自查自纠,主动“减”除隐患。组织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对照《药品管理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进行全面自查并签订承诺书,采取有效措施主动整改执业药师配备不到位、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问题,对于存在“挂证”、多点执业、不能在岗服务的执业药师应立即改正并主动注销《执业药师注册证》。目前,共收到自查报告81份,主动申请注销的执业药师7人。
三是精密排查,大力“惩”治违法。坚持问题导向,加大执法力度,保持高压态势,在企业自查整改的基础上,通过比对注册执业药师社保数据和注册管理信息,将执业单位与参保单位不一致的执业药师列为重点检查对象,一查营业时间药师是否在职在岗、二查执业证明原件是否按要求公示、三查药师备案信息与实际是否一致、四查药师不在岗时是否挂牌告知、五查执业药师是否对处方进行审核签字,从严规范执业药师执业行为。截至目前,共检查经营企业54家,共排查出“挂证”执业药师7名,发现问题19起,立案1起,责令整改20家。
四是多方联动,长效“除”去根源。加强与卫健、医保、纪委等部门沟通联系,促进信息互通共享,积极探索部门协同监管、共同打击的长效机制,形成高效联动、精准有力的区域共治格局。对新开办药品零售企业严格审核把关,不具备条件的不予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对于查实药品零售企业存在执业药师“挂证”的,通报县医保局,取消其医保定点资格;利用医保要求的药品经营单位安装的视频监控系统,要求执业药师实施刷脸打卡上岗;对公职人员违规“挂证”的,移交纪委进行处理。
原文链接:http://mpa.zj.gov.cn/art/2022/8/16/art_1228989352_589296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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