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市场监管局四举措持续开展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
时间:2022-08-18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全面落实药品监管“四个最严”要求,进一步加强执业药师日常执业活动监督管理,推动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黄山市市场监管局四举措持续开展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
一是落实监管责任。印发了《黄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执业药师日常执业活动监督管理的通知》,明确了整治工作的目标、内容和要求,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压实主体责任。采取发布通知、集中约谈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宣传,提高药品零售企业对严格落实执业药师配备政策的思想认识。同时督促药品零售企业切实开展自查,主动进行整改,对未按相关要求配备执业药师的应主动申请核减药品经营范围,不能在职在岗的执业药师应及时进行变更。
三是严格执法检查。要求各区县市场监管部门在日常监督检查的基础上,对历年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结合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执业注册信息,提高监督检查针对性和实效性。对经查实药品零售企业以执业药师“挂证”手段骗取《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依法吊销其《药品经营许可证》,凡检查发现药品零售企业未按规定销售处方药的依法进行处罚,凡检查发现存在“挂证”行为的执业药师,依法报请省局撤销其《执业药师注册证》,在医疗机构或其他单位工作的执业药师挂证到药品零售企业的,通报其所在单位。
四是推动社会共治。对于查实药品零售企业存在执业药师“挂证”的,通报当地医保管理等部门,取消其医保定点资格,形成部门联合惩戒机制。将“挂证”执业药师纳入信用管理“黑名单”,积极探索多部门联合惩戒、共同打击的长效机制。
截至目前,全市共检查药品零售企业300余家次,对执业药师不正确履职行为责令改正25家次,对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行为立案查处10起。
原文链接:https://mpa.ah.gov.cn/zwgz/sxdt/1211406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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