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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滨江)局落实“三个一” 抓好零售药店疫情防控监管工作

时间:2022-08-13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强化疫情监测和防控工作,切实发挥好零售药店“监测哨点”作用,实现“药品购销全程受控、应管尽管不漏一人”的目标,高新区(滨江)市场监管局认真做好“三个一”,进一步巩固零售药店“哨点”作用。

  一是开展一次全覆盖检查。全局科所联动,分片包干,对辖区所有药店(包括网上的)开展地毯式检查,重点检查药店及从业人员有无进行防控管理,有无严格落实从业人员定期新冠核酸检测制度,无七日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有无上岗,同时检查药店有无落实对购药人员防控管理,特别是对顾客如有发热、干咳、乏力等新冠十大症状,健康码、 行程码异常等情况,药店有无不予进店购药并劝导就医等内容。截至目前,已检查药店142家,发现问题32个,已当场责令整改并整改完毕。

  二是开展一次药店全员培训。8月8日,组织全区155家药店,分2场进行了疫情防控业务知识培训,重点宣贯和引导零售药店要认真查验购买“四类”药品顾客(包括代购人和实际用药人)的身份证件并登记上传,确保“四类” 药品销售信息可追溯,同时要求药店应及时登记上传“四类”药品销售信息。每一笔售药记录原则上应即时上传,最晚不应超过两小时。互联网平台原则上要实时更新售药记录,最晚一个小时内将售药记录同步到零售药店端等业务知识,并要求药店要增强大局意识,强化常态化疫情监测警戒工作落实,切实起到疫情防控监测“哨点”作用。

  三是发放一封零售药店告知书。制作并发放了《给零售药店的一封信》,对如何加强对购药人员防控管理及加强药店及从业人员管理明确了方式、路径和内容,并明确要求药店要告知顾客需要在购药后24小时内再次完成一次核酸检测,逾期未完成的赋黄码,并让顾客在购买四类药的登记表上签字确认。对药店店堂每日至少两次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消毒时间、所用消毒剂、操作人员),消毒剂容器上应明显标注有效期限,每次使用前应查看效期。药店要每天登录“浙里药店”打卡并上报落实自身疫情防控情况。


原文链接:http://mpa.zj.gov.cn/art/2022/8/12/art_1228989352_589295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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