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药品安全“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2-08-12 作者:佚名 来源: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京药监发〔2022〕201号
局机关各处室,各分局,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全面贯彻质量强国战略方针,促进北京市药品安全高质量发展,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按照北京市贯彻质量强国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要求,我局将于2022年9月组织开展药品安全“质量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以“质量月”活动为契机,切实增强安全意识,全面排查风险隐患,持续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快落实《北京市“十四五”时期药品安全及高质量发展规划》(京药监发〔2021〕207号)、《北京市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若干措施》(京市监发〔2022〕13号)目标任务,全面提高首都药品安全综合治理能力,确保市民用药安全。
二、活动时间
2022年9月。
三、活动主题
2022年药品安全“质量月”活动主题为:营造良好药品安全环境 全力护航党的“二十大”。
四、主要内容
(一)开展“质量月”宣传教育活动。一是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药品质量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宣传标语手册、科普视频、短剧小品等传播方式,增强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强化质量安全意识,提高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二是结合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充分利用新老媒体,多措并举,开展药品质量安全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等活动,让药品质量安全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满足人民群众对药品质量安全的美好需求。三是系统开展教育培训,邀请专家学者、志愿者、热心公益事业代表等,解读药品安全专业知识、相关法律法规,讲述身边的药品质量安全故事,将药品质量安全更好地融入生产、生活。
(二)加强药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针对“二十大”服务保障及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结合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通过监督检查、集中整治、专项治理等方式,聚焦药品安全领域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产品,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加强风险监测预警,加强质量安全评价,严厉打击假冒伪劣生产经营行为,依法推动网络交易平台、生产经营企业严格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度高等问题,形成高压严打态势,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强化科学技术的支撑引领作用。充分运用大数据分析、信息新技术、检验新方法、科研新工具、标准新提升等创新举措,对标一流,开展前沿性药品质量安全分析研究、质量安全评估评价,深化药品监管科学研究,为科学、高效、优质监管插上更加强劲的科技羽翼。借助“质量月”活动,通过举办公众开放日、线上科普讲座和播放短视频等多种活动形式,进一步加强重点实验室、博士后工作站、科普基地、教育培训基地建设,用科普传播软实力扩大科技支撑硬实力影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加强药品安全领域“质量月”活动的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围绕社会关切、工作重点等,丰富内容、创新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开展“质量月”活动。
(二)广泛宣传推动。针对地区特点,积极引导企业强化质量管理,动员群众广泛参与,强化质量安全意识,不断深化药品质量安全社会共治。
(三)认真总结分析。各单位要及时汇总分析活动情况,提炼工作亮点,提出工作建议,并于10月8日前将活动总结通过COCALL或邮箱kejibiaozhunchu@yjj.beijing.gov.cn报送科技与标准处(信息化处)。同时,请各单位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质量月”活动沟通联络,并于2022年8月15日前报送联络员信息表。
附件:1.“质量月”活动总结模板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4日
(联系人:肖莉;电话:83979425)
原文链接:http://yjj.beijing.gov.cn/yjj/zwgk20/tz7/325893592/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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