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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局“四举措”强化药店常态化疫情防控

时间:2022-08-12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上虞区局及时部署贯彻疫情防控要求,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织密织牢疫情防控网,推动优化零售药店各项防控措施及时、精准、有序、稳妥落地。

  一、认清形势,牢固树立风险意识。 8月9日下午,召开由基层所分局负责人参加的全区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研判形势,部署工作。同时对局相关分管负责人和责任科室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切实把全局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关于疫情防控的正确决策部署上来,坚决克服麻痹厌战思想和盲目乐观情绪,牢固树立风险责任意识,全面织密织紧零售药店疫情防控网,切实做到零售药店“哨点”不失防、安全底线不失守。

  二、强化培训,严格落实防控政策。组织全区166家药店从业人员认真参加省药监局组织的全省疫情防控季度培训。将近期省市区防办有关疫情防控工作的最新要求整理汇编成应知应会知识,印发至各零售药店,并组织干部对辖区药店从业人员上门开展行政指导,熟练掌握对中高风险来虞返虞、红黄码等异常人员处置流程,发热、咳嗽、腹泻等十大新冠症状排查登记劝导工作流程,加强培训指导应急常态下监测四大类药品和感冒药实名登记等工作,确保上级各项疫情防控政策措施全面落实落地。

  三、加强宣传,切实造浓工作氛围。将药店守小门工作提醒、十大症状、四大类药品知识、疫情期间售药规定编印成温馨提示,在每家药店醒目位置进行张贴,与绍兴场所码、异常人员应急处置流程同张贴、同宣传,目前全区166家药店已全部张贴到位。同时重新梳理规范制作工作管理台账,共编印《发热、干咳等“十大症状”人员信息登记表、红黄码/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信息登记表》《零售药店场所消杀管理制度》《零售药店工作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000份,分发到每家药店。

  四、压实职责,坚决杜绝管理漏洞。加强对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工作的督促检查,对违反上级疫情防控政策和售药规定的零售药店及从业人员严肃予以查处,保持高压态势。今年以来,共出动检查人员1100余人次,检查药店510余家次,对违反防疫规定的药店停业整顿12家次。其中8月6日、7日,共暗访检查药店89家次。借助数字化监管手段,将全区药店从业人员信息全部采集录入“市场监管防疫管家”守门员系统,加快开发省药监局试点项目上虞零售药店风险智控平台,充分发挥药店“哨点”监测作用。


原文链接:http://mpa.zj.gov.cn/art/2022/8/11/art_1228989352_589295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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