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荐外部专家库专家人选的通知
时间:2022-08-12 作者:佚名 来源: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各有关单位:
为有力保障我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管决策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公正性,按照《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外部专家管理办法(暂行)》(川药监发〔2022〕40号)要求,现就推荐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外部专家库专家人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专家推荐条件
(一)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坚持原则、诚实守信、廉洁奉公、作风正派、身体健康,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学术道德;
(三)具有药学、医学、化学、法学、社会学、管理学、信息学、医疗器械、生物工程、新闻传媒以及其他相关学科的专业特长,并在相应专业领域具备较高学术水平和相关行业丰富的实践经验;
(四)热心药械化监管事业,熟悉和掌握药品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监管政策要求,有较强的沟通交流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有较强调研分析能力以及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五)品行端正、作风严谨,无纪律处分或违法犯罪记录;
(六)身体健康,能胜任外部专家工作;年龄主要以40-60岁中青年专家为主,原则上应在65周岁以下,专业领域内的资深专家、两院院士和国家级专家(软科学类)等可不受年龄限制;
(七)优先推荐国家、省、市级有突出贡献的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获得过国家优秀项目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的专家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聘的专家;
(八)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专家分类
外部专家按其擅长工作领域分为4个类别,分别为:
(一)药品类:主要涵盖临床研究、非临床研究、药物制剂、药物分析、药物合成、药代动力学、中药学、药事管理、生物制品(血液制品)、生物制品(疫苗、其他)、特殊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易制毒药品)、药品流通等;
(二)医疗器械类:主要涵盖医疗器械研发、医疗器械检验检测、医疗器械临床评价、医疗器械监管科学等;
(三)化妆品类:主要涵盖配方与工艺、功效评价、安全评价、卫生化学、微生物、标签等;
(四)不良反应监测与药物滥用类:主要涵盖临床、药学、疫苗安全监测、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等。
三、推荐要求
(一)推荐专家采取个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的方式进行,可书面申报或电子档反馈。
(二)推荐时间:2022年8月9日-2022年9月30日。
(三)请各推荐单位严格按照资格条件,本着客观、公正、严谨原则推荐适宜人选,如实填报《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外部专家推荐表》,对内容真实性负责,并签署推荐意见,加盖鲜章,发送至指定邮箱或邮寄到联系地址。
联系单位:四川省食品药品审查评价及安全监测中心/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外部专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科园南路69号金蓉大厦 606室
联系人及电话:陈丽028-65776149
刘嘉 028-65776146
电子邮箱:2690358948@qq.com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9日
原文链接:http://yjj.sc.gov.cn/scyjj/gztz/2022/8/9/e31b0397260445db94a49151fcadbf3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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