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局多措并举整治口腔医疗机构
时间:2022-08-06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知识宣贯,平阳县局采取四项举措,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开展口腔医疗机构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摸清底数促整改。在全县范围内对开展口腔诊疗服务的医疗机构进行调查摸排,全面掌握辖区3家口腔医院、16家口腔门诊部、28家口腔诊所的基本情况。组织医疗机构按照要求压实主体责任,主动开展自查自纠,落实整改措施,切实履行质量管理主体责任,消除药械安全隐患。
二是重拳出击治违法。“线上”和“线下”同步开展,结合专项行动,围绕以进货渠道、产品合法性、标签标识、医疗广告等违法行为,对开展口腔诊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开展集中执法检查。截至目前,该局累计对全县口腔医疗机构开展检查47家次,累计出动执法人员94人次。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共对口腔医疗机构立案4起,其中涉及未按规定发布医疗广告2起,使用无中文标签医疗器械2起。
三是网络巡查防风险。对全县领域内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大的“美团”、“大众点评”等第三方网络平台不定期开展巡查,监测县域内口腔医疗机构通过平台发布的医疗广告是否符合规定,督促口腔医疗机构规范医疗用语的使用及医疗广告的发布。
四是加强教育重宣传。联合属地政府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知识宣传,提高网络购药警惕性,向群众们普及药品及医疗器械法律知识,累计发放宣传资料200份,服务群众210人次。结合口腔医疗机构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基层站所开展送法进企业,对口腔医疗机构进行现场检查,指导企业查摆质量风险隐患,落实整改措施,以监管促宣传,强化经营使用单位法规意识、主体责任意识。
原文链接:http://mpa.zj.gov.cn/art/2022/8/4/art_1228989352_58929525.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